第(2/3)页 刀片崩碎了。 叶铭秋低头看着女孩,表情没有丝毫变化,他微微皱眉,疑惑的发问:“为什么?” 女孩的表情变得狰狞,原本清秀的脸上露出怨毒与愤怒的色彩,说道:“这应该是我问你才对,这样的生活不好吗?大家都能互相理解的世界不好吗?为什么要回去?为什么要回到那个垃圾堆里!为什么不能就这么一直待下去!” “我在这里有吃有喝有朋友,大家都可以互相理解包容,为什么.为什么还要回到那些地方!被学校老师骂,被父母骂,被同学欺负我才不要回到那种地方!” 话落,她便跪倒在地上,双手捂着脸痛哭起来,崩裂的虎口滴落鲜血,宛如惊雷般炸响在叶铭秋的内心深处。 他低垂着眸子,眼中散发出一股莫名的神情,想到:或许,病的不是夏令营,整个世界都病了。 世界,需要被医治。 叶铭秋再度抬起头,露出无比坚定的目光,背后闪耀【神圣力】的光芒,他坚定的说道:“我们需要拯救这个世界,拯救一切不被理解的人,让一切施暴的,都被光影的力量拯救。” 说着,他的身体变化,最经典的灰纱星空脸庞身影缓缓浮现,神圣的光芒将所有人笼罩在内,宛如救世的主在向他们招手。 从这一天开始,这个世界出现了一个全新的组织:光影会。 光影会的第一律法,则是【树下悟道法】。 光影之主曾用实践证明,将迷途的人们挂于树上,以光辉的鞭抽打,朗诵主的经典之词,便能将迷途的羔羊从歪曲的道路上拯救,让他们重新成为更好的自己。 光影之主带着无数信徒们从夏令营的领地走出,他们乘着大巴回到城市,他们挨家挨户来到每个孩子的父母家中,观察父母的心绪情感,深刻体悟这些人是否需要被光影会救赎。 需要救赎的,他们便会用自己的力量拯救。 在一般情况下,光影会的成员们都喜欢用树,毕竟树下悟道法是最经典的,但城市有规则要遵守,他们不敢违背规则行事,于是便顺着规则改变行动,用其他悟道的方法改变。 比如 衣架悟道法,路灯悟道法,空调悟道法,房梁悟道法等等各种各样的方法,这些都是非常好用的办法。 悟道的核心在于领悟,而不是在于具体的物件,光影会的成员们坚信,只要拥有足够坚定的恒心,足够强大的意志力,就一定能让那些走上歪曲道路的人们回归正途。 而这些光影教徒们,都拥有由光影之主统一发放的武器,光影之鞭。 叶铭秋独自坐在地铁内,脸上露出欣慰的笑容,想到:这个世界正在逐渐变好,真好,没有选择立即完成任务,或许就是对的。 下一刻,异变突生。 “你偷拍我!” 尖锐的声音在地铁内响起,声源的方向是一个样貌平平,甚至还有些丑陋的女性,她露出无比厌恶的目光看向叶铭秋,强调道:“你的鞋子在反光,是不是在借此偷拍!你是不是偷拍组织的人?” “???” 叶铭秋人都懵了,作为拥有惊世智慧的男人,这个世界上很少会有让他无法理解的东西,这女人的思路应该能算一个。 他站起身,理智的笑着回答:“我并没有偷拍.” “不,你就是有,你就是在偷拍我!”女人一边说一边用手机拍照,同时还向其他方向的人喊道:“大家快来看啊,这里有偷拍的!他刚才在偷拍我裙底!有变态!” “.” 叶铭秋沉默。 紧接着,周围有许多人跟着一起起哄呐喊,说他在偷拍,一群人试图围上来将他压制,送去警察局内。 于是,地铁内便挂满了人。 他看着执迷不悟的人们,发自内心的劝解道:“朋友们,不要被事物的表面现象所迷惑,不要轻易相信别人的一家之言,或许你们看到的,并不一定是真正的真相。” 结果,骂声四起,地铁内充满了污言秽语。 再然后,圣光降临。 一小时后,乘客们和那女人一同下了车,他们的表情发生巨大变化,或许是因为叶铭秋的感化确实有用,他们已经领悟了自己的错,并为自己的错误道歉。 叶铭秋带着女人去律所,让她讲述自己的错误,可律所的女看守却说:她只是犯了所有女孩都有可能会犯的错,没有造成严重后果,没必要惩罚,我们应该体谅她。 “唉!” 叶铭秋叹息一声,没有再和律所的人多说什么,只是简单的将律所的人挂在房顶上用光辉锁链束缚洗礼,带人帮他们净化心灵。 可惜,有些人的问题太严重,他们从认知的根上就是错的,再怎么净化也无法理解错误,于是叶铭秋便让其他光影会的会员们通过爱的辅导让他们明白一切都是非观。 光影会的规模,在这个世界逐渐开始扩大,越来越多的人开始信奉光影,信奉因果对错,因为信仰光影,是真的能得到救赎。 【信仰之力+1】 叶铭秋看着终于提升的信仰之力,逐渐理解【光影使徒】的信仰有多纯粹,在这个世界内,成千上万的信徒信仰也只能让他得到1点信仰之力,提升相当小,而光影使徒一人,便能每隔几天便让叶铭秋得到1点信仰之力。 这信徒太靠谱了! 伴随着光影教会势力扩大,统治世界的联邦震怒,他们发动军队出手,强行压制镇压信徒,让光影会损失惨重,而传说中的光影之主,则并没有出现。 逐渐的,光影会趋于覆灭,越来越多教徒被逮捕,关于光影会的风波也随之逐渐平息。 而就在上层人们逐渐开始放心的时候,新的爆点又来了。 光影之主出现在联邦议会上,他在公开议会上,将联邦百余席议员尽皆挂在光影十字架上,释放耀阳将他们灼烧,同时又用惊世口才劝诫道: 第(2/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