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页 沈小坤是个小叛徒,付晴和李欢歌穿一条裤子! 李欢歌还用美人计忽悠过沈旗写歌! 这些人是一个都不能信啊! 沈旗连连摇头。 “不不不,真不是我写的!” 方石总感觉沈旗和付晴奇奇怪怪。 “那可太遗憾了……” 付晴咬牙又小声道: “欢歌一直在找这首歌的创作者,歌曲卖得便宜,欢歌不好意思,说这首歌要补偿给创作者……100万!” “足足100万!” 沈旗再次一愣。 卖歌加忽悠李欢歌给沈小坤报班,这才赚了55万,距离600万还差545万。 再给100万…… “我说了啊,真不是我写的!” 沈旗再次拨浪鼓似的摇起头来。 “你很了解我啊,我就是个家庭妇男,是个吃软饭的!” “我要有那个本事,我还吃软饭吗?” “这个世界上恐怕没有任何一个男人喜欢吃软饭吧?” 这话说的那叫一个真诚合理,连付晴在这一刻都在错愕之下信了大半。 难道真不是他写的? 那《天后》呢? 那《天黑黑》呢? 难道也是剽窃? 方石叹息一声,满脸失望道: “那就叨扰了……” 他起身抱歉一句,就往门外走。 付晴赶紧起身去送。 【我是信了啊,沈旗就是家庭妇男,怎么想是怎么不合理的。】 【那就肯定不是沈旗写的了,100万都能买我命了。】 【沈旗这么缺钱,如果是他写的,他肯定承认了啊。】 【我最讨厌剽窃狗了!】 李欢歌此时微微呆滞了一瞬,心里顿时感到不妙了起来。 白清荷眼神中射出一丝幸灾乐祸。 “欢歌妹妹你也不要沮丧,沈旗写不出这样的诗词是完全能够理解的啊,被方石先生称为千古绝唱的诗词,不是出自沈旗之手,我觉得真的不用……” 李欢歌罕见露出了一丝怒意。 “我?沮丧?” “我说这首诗词是沈旗写的,那就是沈旗写的!” 第(3/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