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页 “走私?”顾炎武皱眉:“走私确实归本官管辖!” 顾炎武的官职是泉州府通判。 在明代,不同地区的通判职责不一样。 一般情况下,府通判负责管理官仓,督办税粮以及劝课农桑。 而境内有比较大的河流经过的府通判,还要负责管理水利。 沿海地区的府通判则要兼管海防。 如果说知府是市长,那么通判就是主管不同领域的副市长。 具体负责什么,要根据实际情况而定。 泉州月港是大明朝远洋贸易港口。 作为泉州府的通判,顾炎武不但要负责海防事宜,还要兼管走私一事。 李山向他揭发施琅走私,合情合理。 “你确定他走私的是火药?”顾炎武又问。 “确定,我看到一清二楚。” 顾炎武提醒:“朝廷对火药的管控并不是特别严,毕竟这玩意还可以制作烟花爆竹。所以只要数量不是特别多,就不能算走私。” “多,太多了,至少有十几万斤!”渔民李山咽着唾沫说道:“前些天我亲眼看见他的人将火药密封装船,并亲自护送出海。” “你是怎么看到的?” “我当时就在码头上往船上搬火药,而且亲自搬了几十箱。” “也就是说,施琅是你的雇主?” “算...算是吧。”李山结结巴巴地回答道。 “你为什么要揭发雇主?雇主走私,你帮着搬货也算帮凶。”顾炎武开始寻找渔民李山的破绽。 他之所以这么做,主要是确认案件的真实性,排除被人下套当枪使的可能。 听说自己是帮凶,李山顿时慌了。 他断断续续的说道:“我...我就是...就是一个干活的,怎么能...能算帮凶呢?” “知法犯法,就是帮凶。”顾炎武继续施压。 李山更慌了,立刻跪在地上邦邦磕头,口中不停地说恕罪饶命之类的话。 看着李山发自内心的恐惧模样,顾炎武心里有了七八分把握。 他先是用言语安抚李山,等对方情绪稳定后才继续问道:“你为什么揭发雇主?” 第(1/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