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页 在明朝。 有能力的官员才能受到上司的赏识。 所谓的能力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是学识。 虽不要求开口就能引经据典,但至少也要知晓各类书籍的内容。 其次是品德。 当然了。 仅仅录用的时候要求官员品德必须高尚。 录用之后就没人管了。 很多官员会放飞自我,暴露出贪婪无度,欺软怕硬,阿谀奉承,草菅人命的本性。 虽然有人检举揭发,但官官相护。 好不容易告到了州里府里,最后案子又转回了当地。 出现堂下何人状告本官的情况。 第三种能力是管理能力。 以普通的七品知县为例,他既要管好县衙里的人,更要管好这个县。 这既包含个人的处事能力,也包括统筹协调能力。 第四种能力是忠诚。 所有君王都希望官员能忠于自己,不过还是很多官员首先忠于的是国家和百姓。 最后一种能力是政治智商。 这决定了一个官员的上限。 在崇祯看来。 史可法除了忠诚,其他能力都很一般。 如果让他当大明朝的兵部尚书,恐怕中兴难望。 但崇祯还是决定把他调到北京来。 为什么? 因为史可法现在的官职是南京兵部尚书兼参赞机务。 太子虽然在南京,但南京的权力并不都在太子手里。 尤其是最重要的兵权,掌握在参赞机务和南京守备太监的手里。 为了让南京尽快乱起来,史可法必须走。 至于史可法走后南京兵权会落到谁的手里,崇祯也已经有了主意。 不过现在时机还不成熟,需要等。 第(1/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