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页 什么东西都没带,跟村里人打了声招呼,二人就返回了村子。 上次匆匆忙忙归来,守了几天,都没有回来喝杯水。 此时再次看到熟悉的场景,孟晓涵感触良多。 看着那乱七八糟的房间,再看看客厅内落下的一层灰薄薄的灰尘。 “老公,你每天就是生活在这样的环境下啊?” 郭栋脸红,声音都提不高:“家里就我一个人,凑合一下就行了,哪里在乎这些呀。” 没有家人在的地方,怎么能叫家呢? 既然不叫家,自然不会有太多的讲究,每天只要有一个睡的地方,就可以了。 “那你也不能这样邋遢吧?” 说着,她就这么整理起了二人的卧室。 从开始叠衣服开始,足足整理了半个小时的时间。 看着那焕然一新的卧室,郭栋都觉得有点不好意思了。 不过心情挺不错的。 家里有个女人,不管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会干净许多。 房间干净了,人的心情都会好很多。 “还是我媳妇能干!”郭栋嘿嘿笑了起来。 “贫嘴!”孟晓涵翻了翻白眼,拿着打湿的毛巾,走到了客厅。 客厅内稍微好一些,但是当她去拿杯子喝水的时候,刚刚将玻璃杯拿起,上面就出现了五个手指印。 “你们在这里这么长时间,没喝过水?” 郭栋连忙摇头:“当然喝过,天天喝呢。” 孟晓涵气得不轻,拿起那带有手指印的杯子,递到了郭栋跟前:“这就是天天喝?你们就这样喝?” 郭栋嘿嘿笑了起来:“我们总共就几个人,而且他们也不常来,所以从头到尾就那几个杯子呗。” 行! 这些事情孟晓涵倒是不计较了。 至少对于郭栋来讲,还知道每天做饭。 因为厨房里面还是很干净的。 当她把一楼二楼全部清扫一遍的时候,来到院中,整个人都傻了。 第(1/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