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6. “枪气”杀人-《抗战铁血路:八千里路铁与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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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手枪,首先是一种近身的自卫武器(大部分为50米的有效射程),或是最后搏命的武器,也是身份的一种象征,因为普通的士兵是没有手枪配发的。

    在下级军官手里,手枪也是指挥时候的一种工具,类似指挥棒什么的,在离敌四五百米甚至上千米的阵地战时候,手枪的杀敌功能几乎没有,只是摆设。

    注:影视剧里,有很多镜头,阵地战中,那些手拿着手枪驳壳枪什么的军官或主角,与士兵一起,和拿着步枪机枪的敌人对射,而且还一枪一个的打死敌人,非常的拉风。

    其实这里面,有很大的不合理性,首先手枪的有效射程50米,而步枪达到400米以外,怎么对射?除非是遭遇战、堑壕战、近战等,才会用到手枪。

    正常的对攻战,步兵一旦运动或冲锋到接敌50米区域内,几乎马上要开扔手榴弹了,手榴弹这东西,不需要精准瞄准,一扔一炸一大片,谁还用单发步枪来打移动的目标?除非有冲锋枪机枪等连发武器的步兵。

    扔了手榴弹后,差不多就面对面了,马上得上刺刀进行拼刺了,谁还有闲工夫进行压子弹、瞄准、击发,等你磨磨蹭蹭的这些动作还没做完,早就被敌人一个刺刀刺成对穿了。

    在阵地战对攻战时候,拿手枪和步枪对射,这人不是脑子有问题,就是不了解手枪的性能(一个佩带手枪的军人,连手枪的性能都不知道,可能吗?),要么就是胆子小,开枪给自己壮胆的。

    就好比在古代,你拿着一把一尺来长的短剑,和人家拿着两米长的长枪来对刺,别人刺了无数枪,都刺不到刺不死你,你一尺长的短剑,却剑剑杀死人,难不成你有超能力,或是内功超凡,用剑气杀人?

    现代的影视剧里,一个军人,在超出敌人三四百米的阵地战中,拿个手枪,把敌人一个个点名射杀,只能解释为有超能力了,可以用“枪气”杀人了。

    ……

    在高级军官手里,手枪更多是自裁(自杀)的工具,高级军官已经不需要上阵厮杀了,自卫也基本用不上,因为配备有警卫员。

    为什么是自裁工具?因为高级军官属于某一支部队的灵魂人物之一,代表着这支部队的荣誉和象征,如果都要高级军官来动用手枪,情况已经是非常危急了。

    最后的关键时刻,宁愿死在自己的手枪底下,也不愿被敌人俘虏,那不但但是自己最大的耻辱,也是自己部队最大的耻辱,也是军界的耻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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