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页 奚彦晖:“好吧,是我说的。算我说错了行不? 我知道,顾梅朵很会做好吃的,你是不是也会啊?” 郁可安傲骄地一抬头:“那是当然。本姑娘做的东西那是最最好吃了。” 前世,有一次为了执行任务,她需要扮做一名厨师。她曾刻苦学习厨艺,还考了个证书呢。 再说,训练的时候,野外求生,在原始森林里,自己找食物吃,那时候做得最好吃的,恐怕就是烤肉了。 现在想想,仿佛很久远的事情了。 奚彦晖:“要不,咱们俩抓野物,也煮一大锅来吃,怎么样?” “本姑娘烤肉最好吃了。” 奚彦晖:“行,听你的,咱们抓到野物,就烤来吃。上山!” 二人骑马向山坡跑去。 找个地方,把马拴在树上,二人进了山。 虽然二人都没说想要猎什么东西,可他们都知道应该猎个大家伙。 因为,郁可安还有家人在,她是不可能自己吃肉,不管家里人的。 二人就往山里走。 奚彦晖想了想说道:“你家是京城的,你是怎么学会打猎的啊?” 奚彦晖想知道,一个小官员家的小姐,是怎么会打架,会打猎,会骑马的? 郁可安转头上上下下看了奚彦晖一番: “我父母对我很疼爱,哥哥们做的事情,我都可以做。 你应该知道,我二哥是个纨绔吧?我经常跟着他玩,你说,我会这些东西有什么奇怪的?” 郁可安的二哥郁太安,那在京城是很有名气的,外号叫“郁傻子。” 那就是个冤大头,凡是和别人一起出去吃饭喝酒,花钱的是他,和别人一起买东西,付帐的是他。 做生意,出资金的是他,一起玩,弄坏了东西,是不是他的责任,最后,赔人家钱的人,肯定是他。 原来的郁可安,跟她二哥差不多,以为二哥为他们花钱,说明自己家有权势有能力,那时候,跟着二哥,很多人捧着他们兄妹,他们的虚荣心很满足。 其实,只是把他们当成一对傻瓜在戏弄,便宜不占白不占。 不过,金钱上的便宜,外人是占了不少,自己这个漂亮的宝贝妹妹,郁太安可是不许任何男人占一点便宜的,嘴上的便宜也不行。 正因为这样,穿来以后,郁可安对这个二哥并不讨厌,相反,还很喜欢他。 也只有现在的郁可安知道,原主跟着二哥,多数时候是为了劝他,帮他,不让他再吃别人的亏,上别人的当,听别人的撺掇。 可是,收效甚微。 奚彦晖听出了问题:“既然你知道你二哥是个纨绔,怎么还同他一起疯,不劝劝他? 第(2/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