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页 “谁规定一定要去医院呀。” 尽管没有一点头绪,心里也很担心,但是白歌还是听陆森的,拦了一辆车前往她现在工作的地方。 到了目的地后,有两个穿着黄色衣服的女生见到白歌后,连忙站起来小跑过来。 “学姐,这是怎么回事?”一名留着长发的女人问道。 等到看清楚陆森背上的小男孩,又脱口道:“学姐,这不是安仔吗,他不是正在住院,怎么把他带回来了。” “小蓝,先不要说话,立刻拿着这个,按照这张纸上面所罗列出来的东西到附近买回来……必须要快,等着急用。” 虽然不知道有什么用,但是见到白歌表情着急,语气急速,叫小蓝的长发女生没有再问什么,接着纸张,立刻就往前面那一家约店小跑过去。 进去后,白歌让陆森将小男孩抱进房间。 “丽灵,过来帮忙。” 丽灵留着短发,这个时候就算不用白歌喊,早就在整理床铺了。 将小男孩放到床上后,陆森说道:“白歌,你去准备一款白开水,必须要滚烫那种。还有,找几块干净的毛巾,等下替安仔擦身。” 白歌匆匆忙忙离开,丽灵也跟着过去。 陆森站在房间门口,扫视一眼面前的情况。 这是白歌租下来进行慈善的地方。 有三个房间,再加一个大厅,面积可不算小了。不过,由于这里并不是繁荣地段,租金不会贵得离谱。 从外表看来,白歌这样的女生,有时候行为很大胆。 可是,对于从事慈善这种行为多年,又不得不佩服。坚持做某一件事已经很难了,哪怕是从事自己的工作。 但是坚持做慈善,这才是更难的事情。 要知道做慈善可不是做生意。 几乎都是贴钱在做。 像白歌这种,还不像明星做慈善那样,有时候可以利用这个来博取眼球。她们做慈善,就是的的确确是在做慈善。 像这一次,投入几十万进去。 换作别人,手头有几十万,用来做生意都好过做慈善。 因为慈善是一个无底洞,只会越来越深。但是不管多深都好,只要说出去,都不会有人说什么。 第(3/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