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7章-《[古剑二]晨光照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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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听到初七的问题,沈曦脸上露出了一种十分古怪的表情,像是想笑又使劲憋着的模样。

    “你说拉拉呀……”小姑娘蹲下来,用手指挠着叭叭的耳朵和下巴,“它下午被叭叭挠掉了身上的裹尸布,躲在仓库里剪绷带呢,估计新布裹好之前都不敢出来见人了。”

    初七沉默了。拉拉是沈曦给干尸起的名字,据说在干尸生前统治的国家,臣民信仰的异教神祇是被称作拉的太阳神,于是象征神之子的君王——法老,也就成了拉的儿子,然后被沈曦直接简化成了叠字名……

    当然,拉拉这个词在后世被赋予的新含义,沈曦是不会告诉前法老的。

    “贱民你搞什么鬼?弄只猫回来捣蛋很好玩是吧?!”

    干尸和厉鬼这对追求和被追求的如魔似幻,基本上被这里所有人都默认成绑定关系,提起其中一个,或者其中之一出现,必然会有另一个紧随而来。先前初七想到拉拉、这时候李裹儿的出现,都充分证明了这一点。

    “你没叭叭可爱。”

    沈曦很坦诚地说道,“也没有叭叭好玩。”

    ……所以曦小姐你分辨是否有用的标准就是好不好玩么?

    说实话,在初七看来,就实用性而言,李裹儿还是比叭叭高那么一线的,起码她看家护院的本事非常无人能及。从入住水井到现在,就算什么都不做,每天晚上趴在井口看星星看月亮,被公主殿下吓退的飞贼窃盗都能凑足两支马球队下场练练了。

    在防盗这方面,李裹儿的优势比本家那只狗蛋大得多,最明显一点的就是她不用睡觉而且嗓门够大。

    至于李狗蛋?……它不帮着小偷搬东西就算对得起它的饭量了。

    综上所述,尽管初七先前就考虑过一旦李裹儿失去玩具这一用途就将她清理掉,不过看在她新开发出来的防盗功能的份上,他决定还是先留着吧——反正养厉鬼不花钱也不占地方。

    “你居然拿本宫和一只猫比?”

    公主殿下气得直发抖,全身都散发出了阴森森的鬼气,“难道本宫连只猫都不如了吗?!”

    “猫咪的模样本来就讨人喜欢……这都听不明白吗?”沈曦遗憾地摊了摊手,“跟只动物比,你也不怕掉价?”

    颠倒黑白还有理了?!李裹儿身后鬼火都出来了。

    “……那干尸的账又该怎么算?你就不管了?”

    沈曦惊讶地看着公主殿下,似乎这样就能从她那张如花似玉的半透明脸蛋上看出一朵真花出来。

    “拉拉躲起来不见人,不就没法缠着你了么……难道你喜欢被它追捧的感觉?”

    哥哥救命我养的公主病居然是个抖s!早知道我就扔掉了!

    “……本宫再也不理你这种贱民了!!!”

    初七面无表情地放空了视线。他觉得这一幕跟昨天邻居家两个熊孩子吵架的情形特别像。

    不过话说回来,跟沈二小姐斗嘴,他还没见过谁赢了呢——不算他本人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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