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六章 新歌-《一个娱乐帝国的诞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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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觉得至少十次。”施丽琳没心没肺的小声说道;“他刚才遇到了唐依依,心肯定很乱,心一乱,声音就不稳了。”

    乔雅丹抱着手臂,淡淡的说道:“最多五次。”

    “那我们打赌……”

    她话还没说完,方晓就开唱了,监听音箱里发出来的声音平滑稳定,不仅完全没有乱的迹象,反而比排练的时候更加出色,许可侧头看了乔雅丹一眼,乔雅丹轻轻一笑。

    方晓属于场面越大,越能发挥的人,录音室虽然不是大场面,但是对每一个玩音乐的人来说,它是很神圣很严肃的地方,这种气氛,激发了方晓全部的潜力。

    一遍唱完之后,阿达按下通话键,赞许道:“方晓,难怪宝叔说你是天生吃音乐饭的人,一次ok,基本没什么问题,oake。”-take就是不经过任何剪辑,一次录音完一首歌,在早期模拟录音的时代,所有歌手都需要有这样的实力,能一口气把一首歌曲录完,因为那时候对母带进行剪辑是非常麻烦的事情,而进入数字录音时代后,母带很方便剪辑,可以按照需要,一个字一个字的剪辑,而且还可以调音,把走音、跑调的部分进行处理修复,不明真相人绝对听不出来,于是诞生了很多“录音室歌手”。

    “基本没有问题,那还是有问题的喽。”方晓笑了笑,对着麦克风问道:“哪里不好?”

    “有几个音的音高偏了半度,不过这是小问题,简单修一下就行了,不影响的。”

    80年代卡拉ok还不流行,那时候的歌曲,主要是给人听的,不是给人唱的,所以诞生了很多高难度的好歌,等到了90年代,卡拉ok风行之后,流行音乐的创作目的,就从给人听转向给人唱,旋律简单,歌词媚俗,降低了歌曲的难度,而到了21世纪,数字化录音的普及,又让流行歌手的门槛降低,两者结合,流行音乐的质量也就跟着降低了,诞生了很多很多的口水歌。

    《爱情酿的酒》是84年的歌,那就按照当时的要求录音好了,反正自己嗓子好,有这个条件,而且说实话,在这种顶级录音室唱歌是件很享受的事情,比ktv爽多了,只唱一遍不过瘾……

    “那我再唱一遍好了。”

    “也行。”

    方晓于是又唱了一遍,这次唱的更好,痛快淋漓,一气呵成。

    “可以了。”阿达对他竖起拇指,说道:“完美,这是我录音录的最轻松的一次了。”

    靠……

    不过瘾啊……

    方晓没有急着出录音室,而是笑着说道:“阿达哥,你再帮我录一首歌呗。”

    “录没问题,但是要加钱。”阿达也笑,回应道:“什么歌?”

    “是一首粤语歌。”方晓又对许可申请道:“小可,我可以唱一下吗?这是一首我最近一直在琢磨的歌,刚刚想好的,这里条件这么好,忍不住想试唱一下。”

    许可撇嘴,做了个无可奈何的表情,然后对着传声器说道:“你唱吧,要是唱的不好,录音费你自己出。”

    “我靠!这家伙真心是个怪物。”施丽琳爆粗口,说道:“居然连粤语歌都会写。”

    因为香港的提前回归,这个时空里粤语歌属于方言歌,影响力远不如前世,麦洁心不明白施丽琳的惊讶,说道:“方晓在香港上了四年大学,应该会说粤语吧?”

    “粤语学起来不难,不过粤语有9个声调,普通话只有4个。”许可是土生土长的广东人,解释道:“所以写粤语歌要押韵,不押韵的话唱起来很散很别扭,但是声调一多,押韵的自由度就低了,很不好写,因此很多粤语歌的歌词,都用了不符合语法规则的倒装词,就是这个缘故。”

    麦洁心这才了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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