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页 于是,他径自抱着窈窈蹬蹬地下楼去了。 “周婶儿,窈窈都快叫你们给宠坏了,你跟我周叔宠着也就罢了,小周现在也这么能宠她,可别把她宠成女霸王了。”韩明秀笑着抱怨道。 嘴上虽然抱怨着,可是语气里却充满了感激。 周婶说:“宠成女霸王又怎样?穷养儿富养女?女孩儿本来就该宠着的,我看高大哥和高大嫂俩好像更喜欢大双和小双,我跟你周叔本来想帮你照顾窈窈的,可你却提前答应了他们了,早知道他俩最喜欢的是大双和小双而不是窈窈的话,当初我俩说啥也不能让步,说啥也把窈窈留在我们身边了……” 韩明秀说:“其实高大爷和高大娘对窈窈也很好,只是大双和小双俩比窈窈小,他们才格外照顾些的。” “嗯,说的也是!咱们窈窈现在都三岁了,聪明伶俐的,不用别人特别照顾她,自己也能照顾好自己,高大哥和高大嫂俩多照顾照顾那俩小子也是应该的。”周婶附和道。 但心里—— 她还是觉得该多照顾窈窈些,女孩子家,娇娇软软的,就该多疼些多宠些。不像那些臭小蛋子,一个比一个皮,根本不用那么惯着…… “对了,秀儿,严墨前两天结婚了,我还特意去随礼呢!”周婶突然说一句。 严墨就是韩明秀从前资助过的那个作家,那位作家有点儿清高,总是一副超然于世外的样子,即便是在落魄的时候,也保持着那份情操,跟韩明秀那副接地气的模样格格不入。 韩明秀看得出来,虽然他接受了韩明秀的馈赠和帮助。但其实他对自己不得不接受一个小农村丫头的接济感到羞耻,所以也不愿意过多跟她交流。 有时候,他也不得不对违心的她说点感激她的话。但是韩明秀能明显地感觉到,他内心是个高傲的人,不愿意为五斗米折腰,也不愿意为了这点吃的和钱财对别人说好话。 之所以肯低下那颗高傲的头,跟韩明秀说些违心的感激话,真的是迫不得已。 感觉到他的不情愿,所以韩明秀一直跟他保持着距离,除了给他送东西时不得不到他那儿去一趟,平时从来不跟他往来。 在这些人中,他平反的比较早。可是他平反之后,也几乎没怎么跟她联系过。只是用他的笔名给她邮过两次东西,之后就不怎么往来了。 一次是给她邮过一本他新写的书,韩明秀到现在还没看(因为没时间);还有一次给韩明秀邮过来一幅画,是他亲自画的抽象画。韩明秀也没看懂那画上画的到底是些什么东西,就随手塞进了抽屉里,现在都不知弄到哪儿去了。 除了这两次之外,他们俩就再也没有任何联系了,这几年几乎算是断联系了。 今天要不是周婶跟她提起严墨这个人,她就已经忘了他是谁了。 “哦,他现在怎么样了?还好吗?”韩明秀随口问了一句。 对于那位大作家的薄情寡义,韩明秀并没有太过在意。 当初她救人时是出于道义,并不是图意人家回报和感激。虽然她当时确实有那么一丢丢为将来结交有识之士的私念,但更多的还是为了助人。 至于他们会不会感激自己,会不会知恩图报都无所谓。他们能知恩图报她自是高兴,但要是他们过后就忘了自己,她也不会放在心上。只要他们不恩将仇报,她就没白费心。 送人玫瑰,手有余香嘛! “他呀,看起来混得还不错,只是娶的那个媳妇不大好,擦胭抹粉的,还涂了个大红嘴唇子,跟吃死孩子了似的,一看就不是正经过日子的女人。”周婶嫌弃地说道。 周婶是从艰苦岁月中过来的人,思想比较保守,对于女性化妆的行为很看不惯。一想到严墨那个新婚娇妻打扮成那副样子,周婶就打心底里厌恶。 韩明秀说:“人和人的眼光不一样,兴许严墨就喜欢那种浓妆艳抹的女子呢。” 周婶切了一声,说:“从前看严墨恃才自傲,目下无尘,还以为他是个多清高个人,得娶个多超尘脱俗的女子呢,整了半天他比谁都俗气,娶了那么个女人,真是看走眼他了。” 韩明秀笑呵呵地说:“我倒不觉得这有什么,化妆这种事不过是个人的观念不同,有的人爱美,情愿被人用异样的眼光看也要化妆来打扮自己,这种人虽然被大多数人不接受,不理解,但她们未必就不是好人,而那些表面上朴素大方的人,也未必就是好人。” 第(2/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