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页 那是一支万宝龙大班系列钢笔。 笔尖镀了18K金,在灯光下闪着一种近乎妖异的冷光。 林彻接过来。 手指摩挲着冰凉的树脂笔杆。 并没有马上落笔。 他翻开了那份厚达三十页的协议。 纸张很新,散发着一股墨盒和纸浆混合的味道。 第十二条款。 【竞业限制范围】: 乙方(林彻)在离职后24个月内,不得以任何形式(包括但不限于入职、投资、顾问)参与任何与甲方(阿里巴巴)存在竞争关系的商业活动。 范围:全球。 违约金:所有已归属期权收益的三倍。 够狠。 这是要彻底废了他的武功,把他变成一个只能拿着钱混吃等死的富家翁。 蔡崇信站在一旁,镜片后的目光锐利如刀,死死盯着林彻脸上的每一丝肌肉颤动。 他在等。 等林彻愤怒,等林彻拒绝,或者等林彻为了保住那笔巨额期权而低头乞求。 但他失望了。 林彻只是轻轻弹了一下纸面。 “噗。” 声音轻快。 “只有这些?” 林彻抬起眼皮,瞳孔里没有丝毫波澜。 蔡崇信愣了一下。 “这还不够吗?林彻,签了这个,你两年内连个淘宝店都不能开。” 林彻笑了。 他没有回答,而是直接翻到了签字页。 拔开笔帽。 笔尖触碰到纸面。 墨水洇开,形成一个漆黑的原点。 没有任何犹豫,甚至没有一丝停顿。 “唰唰唰。” 笔走龙蛇。 那根本不像是在签一份足以锁死自己两年的卖身契,倒像是在给狂热的粉丝签一张明星海报。 只有林彻自己知道为什么。 他的脑海里,浮现出微光集团那复杂的股权结构图。 顶层架构:开曼群岛离岸公司。 国内运营主体:杭州微光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德发。 实际控制人:未知。 而在所有公开的工商注册信息里,他林彻,只是一个拥有“少量股份”的天使投资人。 竞业协议禁止的是“任职”和“经营”。 它管不了“财务投资”。 这就是规则的漏洞。 也是他早就给阿里挖好的坑。 “签完了。” 林彻合上协议,顺着桌面推了回去。 动作行云流水。 马总和蔡崇信对视一眼,都看到了对方眼底的错愕。 这么痛快? 难道这小子真的准备拿着几十亿退休,去夏威夷晒两年太阳? “不过。” 林彻并没有把笔还回去。 他把玩着那支笔,笔帽在桌面上有节奏地敲击。 笃。笃。笃。 “既然我签了‘卖身契’,我是不是也该拿点补偿?” 马总皱眉。 “期权已经给你保留了,这不合规矩,但为了好聚好散,我特批了。” “我不要期权。” 第(1/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