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页 从批发市场出来,秦歌找了个没人的地方,将斧子收进空间。 其实在末日初期,最好用的冷兵器并不是市面上常见的西瓜刀,那玩意快是快,但是砍不了两下就卷刃了,还容易卡在丧尸的骨头缝里拔不出来。 普通人能用来防身的也就是家里的菜刀,可是菜刀太短了,面对丧尸的时候也会更加危险。 有些家庭里还保留着当年砍小八嘎时候用的大砍刀,不过一个是因为太重了,过于消耗体力,一个是数量实在是太稀少了,所以擅长大砍刀的也非常少。 最好用的就是斧子,尤其是肉铺老板手里这种长年累月使用的包浆老斧。 就以秦歌现在两倍于常人的身体素质,毫不夸张的说,可以从南天门一路砍到蓬莱东路,就末日初期的这些低阶丧尸砍起来毫不费力! 对此,秦歌不由得暗自感慨,肉铺老板真是个好人啊,但愿他能听话多屯点货早点回家吧! 此时已经接近下午五点了,忙碌了四个多小时,秦歌早已饥肠辘辘。 这才想起来自从重生回来,他还没有祭过五脏庙,再加上末世的时候,自己就是饥一顿饱一顿的状态。 此刻闻着街边苍蝇馆子传出来的饭香味,再也按捺不住,一个箭步冲进馆子。 “老板给我来个番茄炒蛋!” “鱼香肉丝!” “回锅肉!” “四喜丸子!” “糖醋里脊!” “五碗米饭!” 秦歌边说边打开一瓶汽水,咕咚咕咚的大口喝着。 一股舒爽的感觉瞬间遍布全身! 末日中可喝不到这样爽口的汽水! 饭馆老板一边吩咐后厨开始煎炒烹炸,一边笑呵呵的看着眼前的年轻人, “小伙子是要请客啊?” “不是不是” 秦歌摆摆手说道, “我自己吃” “自己吃?” “咱家菜量可大!” “你怕是吃不下这么多啊!” 饭馆老板好心的提醒着,生怕秦歌眼睛大肚子小,到时候浪费粮食。 对此,秦歌也是丝毫不在意的说到: “放心吧,老板!吃得下!” “而且,还不一定够呢!” 老板见状也不再多言,只是心里暗自想着,到时候看你吃不吃得下! 不一会饭菜全部端上桌,秦歌瞬间开启了狼吞虎咽模式。 第(1/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