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三章 法庭辩论-《罪恶代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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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而死者班级的老师和学校其他其他同学也都没听说过死者被霸凌的事件,所以霸凌一说完全是子虚乌有,他们在学校根本就是一对好朋友,而证人当天看到的情况并不是被告在殴打死者,而是他们俩在玩闹,完全就是年轻人精力旺盛互相追逐打闹的表现。如果连这也算霸凌,也算谋杀,那不知道有多少人会被当成校园暴力的惩治对象。这对被告完全就是不公平。”

    律师此话一处,法庭一片哗然,死者父母更是高声喊道“你胡说,你这个无良的律师,我儿子做鬼也不会放过你的。”

    “肃静!!!”

    法官敲打着手中象征正义的法槌,示意家属控制自己的情绪。

    被告低着头露出悲伤的情绪,嘴角却不经意间轻微上扬。

    原告律师站起身反驳道“死者身上的伤痕是毋庸置疑的,当天正是被告律师所说的互相打闹之后才有的那些伤,那我倒想问问辩护律师了,什么样的玩闹会让人受那么重的伤?”

    被告律师并不慌忙,胸有成竹的说道“你怎么能证明死者身上那些伤就是被告弄的?”

    “证人刚才不是说了么?”

    律师拿出一张照片“这就是当天死者和被告互相打闹的那处天台,大家请看,这个天台周围有一圈水泥浇筑的护栏,是为了防止有人掉落,很多天台都是这样的设计。这处天台在8楼,证人住在5楼,这本身就是一个逆向的角度,而我们的证人只看到了被告和死者打闹,并把死者弄倒在地。这一点我相信证人的确可以看到,但死者倒在地上之后呢?证人只又是如何能看到被告用腿揣击死者?这根本就不可能看到,完全是证人臆想。”

    律师的话让原告律师无法反驳,事实也确实如他所言,证人只看到被告在死者倒地之后做了动作而已,并不能判定就是揣击死者,而法律就是这样,没有直接证据,不能光凭主观意向就做出认定。

    现场又是哗然一片,死者家属的抗议情绪再次被点燃,而被告的家属则是看到希望。

    原告律师不再纠结这个问题,而是直接开口“法官、诸位检察官大人,被告在死者死前确实有过肢体接触,这是不争的事实,虽然死者不是当场被被告殴打致死,但被告的身体接触确实导致了死者的死亡,我恳请法官和检察官给予被告公正的裁决。”

    “我不同意原告律师的说法!”被告律师则开始反驳“死者与被告确实有身体接触,但死者是在与被告身体接触之后四个小时死亡的,双方发生接触后死者自己还能走回家,这一点也有两名证人可以证明,死者回家的路上并没有异常现象。路上看到熟人还可以打招呼,这说明死者与被告的身体接触根本就没有对死者造成任何致命伤害,甚至连重伤都不算,顶多是个轻微伤。而死者回家的路上经过多个无监控视频的盲区路段,你又怎么能证明死者不是在这些监控盲区路段收到的伤害呢?”

    “你这是狡辩!”原告律师也压抑不住愤怒,做为一名律师他太理解他的对手,这个只为钱,而不顾公信正义的律师在业内是出名的混蛋,他专门为有钱人打官司,有时候甚至手段恶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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