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页 “小事情而已,我老金没别的本事,就是这个门路嘛有些多。” “别说五十个,你即便是要五百个我都能给你弄到。” “怎么样,想不想一起合作,我有门路你有头脑,咋们联手绝对能大赚特赚。” 金三顺一番炫耀,神情得意,接着激动的看着陈华江发出邀请。 显然他盯上了倒买倒卖物资的生意,这也是接下来一两年里大多数人发财的把戏。 后世某牛鼻哄哄的房地产大佬,靠着倒卖玉米赚到了上百万。 放在这个时代的确可能,但前提是——有门路,不被枪毙。 “金老板我劝你还是悠着点,现在局势不明,你可别脑袋不保。” 陈华江直接摇了摇头,这方面的生意他短时间内不可能做,他可没有金三顺那样的运气,谁知道会不会被抓住吃花生米。 不过等到明年下半年,陈华江或许会插一竿子。那时候傻子瓜子的事情盖棺定论,私有制个体户得到官面上的承认,到时候个体户会如雨后春笋一般疯狂出现,而小规模的倒买倒卖也不在是犯法的事情。 “陈老板说笑了,我金三顺小时候穷怕了,大不了就是脑袋一个疤。” “我这人呢,宁愿脑袋一个疤,也不想再受穷了。” 金三顺舔了舔嘴唇说道,根本没将陈华江的话语放在眼里。 而且他也很是认真,说的都是心里话。 陈华江看他模样,莫名想到他金饕餮的绰号。 山海经异兽志上记载饕餮善食,无论动物植物,甚至木头石头都会吞噬一空,永不知饱,时时饥饿。 先民为了对付饕餮,以火烧铜牛做饵,引饕餮吞食,烧穿肠道而亡。 此时倒买倒卖的生意就相当于“牛”,被抓就是烧的通红的铜牛,没被抓就是肉牛。 金三顺不可能不明白,但他对财富的贪婪已经压倒了一切,就像饕餮对食物的渴望。 果然是有叫错的名字,没有叫错的绰号,陈华江这一刻觉得很有道理。 接着又跟金三顺随意的聊了几句,他便起身告辞。 金三顺将他一路送到门口,等陈华江远去后,他才转身走回茶楼。 第(2/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