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5章 来自陈刚家人的算计-《过期爱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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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买一套房子也不错,反正以我的经验,房价往以后走还会上涨的,于是就开车过去。
房子倒是不错,180平米的面积,住一家四口绰绰有余。尽管我不想婚后与公婆一起住,但并没有说出口,反正我有自己的小窝,结婚后我想住哪就住哪。但我还是觉得,180平米有些宽,不划算。但陈刚及他父母都认为宽点好,住起来方便。我也就没什么意见了。
在签合同时,陈刚却发现自己卡上的钱不够,就对我说:“你现在有多少现钱?用你的卡来支付吧?”
我愣了愣,新闻上因买房谁出钱的问题而闹崩的事儿不是没有发生。于是,我小心翼翼地问:“这房是买给谁的?”
“买来大家住的呀。”陈刚说,“以后咱们结婚后,就住这套房子。若是生意忙,就住你那。多方便。”
我又问:“你要我付多少?”
“刚才不是说了嘛,首付60万,按揭二十年,房贷以后每个月付四千来块钱。以你我的经济能力,应该不成问题。当然,如果你手头宽松的话,全额支持也是可以的。全额支付还可以便宜百分之一呢。挺划算的,要不,就全额付吧。”
于是我又问:“行。那房子写我的名字吧。”
“那怎么行?必须写我爸妈的名字。我爸妈养我不容易,若不写他们的名字,他们住进去会没安全感的。”陈刚立即说,然后又解释,“我爸妈就我一个独子,以后他们百年后房子不就是咱们的嘛。”
也幸好才刚去公证处回来,对现在的婚姻法还是有些了解的,于是我就给他扫盲,说:“房子我来支付没问题。但房产证上必须写我的名字。并且,只能写我一个人的名字。”一旁的售楼小姐也弱弱地插了句话,“呃,你们既然要买婚房的话,就写夫妻双方的名字,再写两个人的名字也是可以的。这样谁也不吃亏。”
“对呀,要不就写咱们两个的名字,我也不占你便宜,咱们一人付一半。”我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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