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九章 租水契-《团宠公主亡国后,新朝君臣火葬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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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绥安再往前一翻,去年,有一案件的报案者涉及多家农户,标题上写着三个大字:租水契。

    “这是什么?”

    绥安问。

    县丞探头看去,解释道:“朱家将祠堂设在城外河流的分岔口,把两条河据为己有,并因此收用水的钱。”

    绥安想起刚来那一日时见到的背靠山峰的祠堂。

    她的手重重一拍,怒道:“目无王法!”

    县丞顿了顿,又说:“农忙季节时,他们便会沿着河收债,要价不菲,百姓苦不堪言才来报官。”

    案卷上详细的记着一切,因为敲响登闻鼓,所以几位农户先被打了五十大板,去了半条命。而应当被重判的朱家,只是被象征性的关押了两位家丁,还只关了两天。

    之后租水契再也没有出现在案卷上。

    “他们收债,百姓就要给吗?”

    这不是明目张胆的违法?

    他们竟然如此胆大包天?!

    “不是。”县丞摇头,“大多数百姓签了契约。”

    “为什么?!”绥安震惊。

    “当时官府贴了告示,说帮助沿河民居引水,让他们能少走些路。多数百姓又不识字,说啥信啥,就都签了。”

    也有几个离河边近的,不愿意签,朱家和知县也不逼,后续应该没收那些没签的人的租。

    绥安的身体气的发抖,茶杯中的茶水震颤而出,她指节捏的青白,怒极反笑:

    “好啊,竟如此过分!”

    她尽力平复情绪,又问道:“他们还在收债吗?”

    “在收,为了掩人耳目,派人从河流到农田挖了水槽,之后便以正当理由收租,且收的钱财少了一些。”

    毕竟朱家也怕逼急了兔子咬人,若是去更高的地区报官,他们还是会有麻烦。

    “这些蛀虫硕鼠之辈!”绥安的手指死死攥着案卷,指甲深深陷入卷宗封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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