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页 黄老爷子并没有因为在书法上的造诣没有像李清尘那么高,而感到无地自容。 反倒更加欣赏李清尘,甚至还想着以后有机会一定要拉着李清尘去给他那些老友们看看。 好好地搓搓他们的锐气。 “黄老妙赞了,我就是没事爱写几个字,谈不上厉害。” 这一手好字还是李清尘之前培养出来的兴趣爱好。 小的时候就跟着爷爷练过一些字帖,后面随着越长大,学习压力越大,便把练字给放下了。 后面出了社会,为了给白月雅一个好的生活,一天打三份工,把自己给熬成个大老粗。 白月雅就嫌弃他整天只会工作,不知道像别人一样有自己的兴趣爱好,不知道没事陶冶情操。 李清尘那个时候哪有空,哪有闲钱去培养自己的兴趣。 还陶冶情操呢,思来想去觉得最方便最省钱,可以随时随地培养自己爱好的,那就只有练毛笔字。 只需要买一根两毛钱的毛笔,沾水直接在水泥地上就能练好久。 渐渐地发现,书法里面的狂草是只能宣泄情绪的,渐渐也就喜欢上狂草。 每次因为白月雅的事情弄得整夜整夜睡不着时,就起来蹲地上练狂草,渐渐地就越写越好。 特别是刚才李清尘也发现自己重活一世后,写起狂草更加有感觉。 “好了,你就别谦虚了。” “哪天带你去见群老家伙,让他们也见识见识你的厉害。” 两小一老在亭子里相处融洽,时间很快过去。 别墅里走出来一位穿着白色长连衣裙,打扮淡雅不失华贵的夫人。 在她走过来的时候,李清尘就注意到她。 如果没猜错的话,应该就是黄先生的妻子,黄夫人。 “爸,饭做好了,可以吃饭了。” “你们俩就是小恩人吧?快进来吃饭。” 大家都聚集在二楼的餐厅。 餐桌很大,大到足以坐下二十人都不成问题。 黄振飞也早早地坐在餐桌前等待。 “我今天心情好,淑芬去把我珍藏的好酒给拿过来。” 听到自家老爷子居然要把珍藏多年的好酒拿出来喝,黄振飞还是忍不住羡慕李清尘。 第(2/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