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页 而且,凌云有绝对的把握。 这四大名著随便来一本,都足够震惊当世。 但凌云可是知道四本。 最重要的是,凌云在穿越之前本来就喜欢看这些名著。 因为喜欢,所以对于四大名著简直可以说是做到了倒背如流的地步。 不说能创作超越,但是当个称职的文抄公也是没有问题的。 “雪芹公,你可千万别怪我,晚辈也是借用你的《红楼梦》来让夫人开心的。” 凌云在心中暗中祈祷。 既然要当文抄公,那就一次性当个够。 别到时候弄的什么都不是,那就可惜了。 在吩咐了家丁和丫鬟去购买烧烤的食材后。 凌云回到自己的书房里,然后直接提笔将红楼的前五章写了出来。 这是有讲究的。 你发新书,第一天谁还不更个一万字? 这要是一万字都没有,读者都跑了。 凌云直接按照自己的记忆,将红楼的前五章全部默写出来。 看了看后,凌云满意的点了点头。 他完全能想到,明日自己将这前五章给了薛楚晴。 她会是如何的惊艳。 等到自己将红楼的一半默写下来,然后再弄个书局什么的。 到时候,那可就不是这样简单了。 光是卖书只怕就能实现财富自由。 这个时代,这种书一般不说是王公贵族,起码也能到公子小姐这个级别了。 书肯定不能一次性就出完。 那肯定是五章五章的来。 知识就是力量,为知识付费也是应该。 一章一两银子不过分吧? 每次出新章节就是五两银子起步。 这起码全天下的人看,至少不说有个一百万也有个十万。 每次就是五十万两银子。 红楼一共一百二十回。 好家伙,六千万两银子。 这个时代拥有六千万两银子什么概念? 当代和珅! 收好五章书稿,凌云当天并没有透露出任何话。 一夜无话。 第二天一早,凌云就带着两位夫人加上小福子以及何大奎等人。 还有二十名绿林军的护卫,以及一群家丁丫鬟。 第(1/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