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页 粉色晶莹如同红粉莲花,它被镶嵌在朱钗上足有拇指盖大小。 “帕帕拉恰,这是什么名字。” “老仆怀疑他们分不清颜色,管这东西叫蓝宝石。 知公主不喜这些,但总要有些能拿得出手的小玩意,这个您收着。 既然要去寻穆郡王,那老仆就不打扰您了。” 唐朝朝看着上面亮晶晶的宝石,没再拒绝,也不知为何,看了便心生欢喜。 在光下如初阳。 将东西放进锦盒,唐朝朝拿起那封信。 等看完,唐朝朝扬起笑容。 慕容斯说自己忙的黑白颠倒,若她忙完无事,便去浙南帮帮他。 信中还问送的剑匣可满意。 将信也放进锦盒中,唐朝朝走出营帐,看着方言立带着人离开。 “传令下去,待赏银结清,明日前往孟县。” “是!” 孟城县府,陶禄忙碌了一天,才回来便看到蹲在门口的阿信护卫。 顿时一个头比两个头大。 “回来了?咱们开饭吧?” “好。” 为了节约银钱,陶禄也没个下人伺候,每日吏员与差役随他出去便够累的。 他乃是戴罪之身,更不好让人伺候。 将背上的袋子放下,阿信上前拎着便去了厨房,已然将这里当成了自己家。 一县之首,每月的月例十两银子。 本以为省着点也够,但与阿信相处后,陶禄方才明白,何为把家吃垮。 跟无底洞一般,每时每刻基本都在干饭。 “报!!启禀县首,朝安公主入城了。 陷阵军已在城外扎营。” 又来?! 陶禄头皮一麻,怎就可着孟县一个县祸害。 “多少人?县仓中还有些粮食,也不知够不够。” “七万多。” “什么!” 一个踉跄,陶禄差点崩溃,七万多张嘴,整个孟县也才八万多人。 “岂有此理,干脆将本官扒皮发卖了吧!” 第(2/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