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页 林思乔听了只觉得好笑,怎么卖价卖的高还是她的错了? “公安同志,伊万提斯购买的都是我们友谊商店的珍宝款。” “每一件都是独一无二的,且大部分都是玉石首饰。” “我相信你们应该知道黄金有价玉无价的道理。” “更何况,我们华国的东西,工艺和用料本来就是最好的,没道理贱卖给别的国家。” “这就是我定价的依据,至于你说伊万提斯为什么会同意这个价格。” “这个我想你们问她本人会比较好。” 林思乔不卑不亢,回答的也是滴水不漏。 公安同志显然并不这么认为,“你说的情况我们都已经调查了。” “但是根据伊万提斯交待,那些高出的价格,是你们事先商议好的报酬。” “你在为她办事!” 林思乔听了眉头一紧,“她说我在为她办事?” 还真是搞笑。 关键是公安同志竟然还信了。 林思乔知道这会说再多也没用,他们要的是证据。 能证明她和伊万提斯清清白白的证据。 好在,她有后手。 “借纸笔用一下,可以吗?” 公安同志没说话,示意了一下旁边的人给她拿了纸和笔。 林思乔接过之后,在白纸上刷刷刷的写了起来,写完直接递给了他们。 “你们可以对照一下笔迹。” 林思乔记性很好,之前举报信的内容她还记着,现在只不过是重新默写了一遍而已。 当着他们的面,林思乔又把半个多月前她在码头遇到伊万提斯的事详细的描述了一遍。 “那天我乘坐的差头车车牌号是沪市09-34897,师傅姓孙。” “我们一路跟着伊万提斯的车去了武康路。” 林思乔的意思很明显,伊万提斯这个人都是我举报的,我怎么可能会为她做事! “这件事,我们会去调查。” “林同志,对于这个,你能否解释一下。” 公安同志拿出了一封匿名举报信,林思乔看了一眼上面的内容后,顿时气得话都不想说了。 第(3/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