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页 对方是交通厅运输处的一位处长。 官没多大,但手里捏着的却是实打实的权利。 警察厅找过去的时候查理的家早已人去楼空。 这一查才发现,早在几年前查理的妻子以及子女已经办理了移民。 而查理在这两人落网的第二天,借着去探亲的名义请假离开了Y国。 根据航空公司提供的消息,查理最后落地在了M国的纽市。 Y方就此事已经向M国提出了协助调查的要求,只是现有的证据没办法证明买方出自M国,也没办法证明那几名雇佣军是受M方的指使。 M方的人很显然也不想趟这趟浑水,在收到消息的第二天他们明确表示了这件事他们无能为力。 除非Y方拿出铁证,否则他们也没办法强制要求对方离开M国。 毕竟,查理的妻子还有子女都已经拿到了M国的绿卡。 身为丈夫的他,完全可以合法的留在这里。 “抱歉,我们已经尽力了。” 史密斯探长道,“我比你们更希望背后另有其人,但很遗憾,我们能查到的只有这些。” 廖大使叹气,却也知道这件事能有今天的局面,已经是很难得了。 他也没有因为口供的事为难史密斯探长。 私心这个东西,谁都有。 站在史密斯的立场上,他这么做也没有错。 廖大使只是重申了一下华方的态度,这几人不重判不足以平民心。 史密斯先生对此也表示理解,这件事在当地以及国际上都影响恶劣,再加上又牵扯到了这么多条人命,陪审团的人心里都有数。 廖大使点头,一看林思乔半天没说话。 “小林,你还有什么要补充的没有?” 林思乔也没什么不能说的,这件事现在没有证据不代表以后没有。 她知道Y国现有的法律,所有案件的追诉时效只有六年。 只要追诉时效一过,罪犯将免于刑事处罚。 也就是说,那个逃走的查理以及他背后的买方,只要他们愿意,六年后他们就可以光明正大的回到Y国。 林思乔很想问一句,他们凭什么? 史密斯有些为难,“抱歉,六年的时效期是法律上明文规定的,我们从来没有开过先河。” 林思乔却道,“如果六年的时间就能洗刷掉一切,那它势必会成为违法犯罪者的免死金牌。” “既然没有这个先例,那就开创先例,只有这样才能彰显法律的公正和公平!” “……”史密斯默了半天,也找不到一句话来反驳。 第(3/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