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页 麦尔斯已经喝的有些半醉,回顾着先前发生的一切,觉得林肆之所以能够发家,就是因为联合那些野人抢劫火车,他觉得自己也可以如法炮制模仿一回,只要能找到足够的钱就能招揽来人手,买到武器,同样可以东山再起。 可就在这时,吧台的另一侧却响起一个声音。 “这位先生,你说谁抢劫火车?抢劫的是哪列火车?介意和我详细说说吗?” 麦尔斯闻言皱了下眉头,扭头望去,只见一个身穿质地考究格子大衣,胡须浓密,眼神精明的中年人正坐在那里,手中拿着一杯威士忌,笑盈盈的看向他。 “你是谁?我为什么要听你的?告诉你滚远一些,老子现在没有心情搭理你!” 那名大胡子对吧台内的酒保打了个响指,吩咐道:“把我寄存的那瓶威士忌拿出来,我要请这位先生喝一杯。” 大胡子似乎是这里的常客,酒保很快从后面的酒柜取出一瓶酒,并且倒了一杯放在麦尔斯面前。 麦尔斯也是识货的,他只看那杯酒的色泽,闻到香味就知道这是好酒,难得一见的好酒,恐怕这一瓶酒的价格都够买下这一半的破烂酒吧了。 “你到底是什么人?这种层次的威士忌不应该出现在该死的德克萨斯荒漠。” 大胡子不置可否的笑了笑,抬了下手里的酒杯,将剔透的酒液倒进肚里。 “只要先生和我详细说说抢劫火车的事,这瓶酒就送给你了,另外我叫古尔德,很高兴交到你这个朋友。” “古尔德?从没听说过......不过我对你的酒很感兴趣,想知道抢劫火车的事吗?一瓶酒可不够打发我,我可不是流浪汉。” 那大胡子正是在纽约华尔街搅动风云的二人组之一——古尔德。 他与好友菲斯克完成了黄金壮举之后,便顺利加入共助会,只不过现阶段他们被安排在了德克萨斯的偏远小镇避风头,等到组织为他们办理好新身份后,才能回到较为繁华的城市。 第(2/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