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页 这化妆室的气氛是真的有意思。 自打赵西雀说出那些话以后。 化妆室的那两个嘉宾以及她们的化妆师们,忽然就没了声音。 都用一种打量的目光,悄悄通过镜子或者是眼睛的余光打量着姜姑娘。 偷偷摸摸的。 好有意思。 当然,她们观察姜姑娘的同时,姜某人也扫了两眼对方。 一男一女。 年纪都不大。 男的三十岁左右的样子,瘦瘦高高的,且四肢很长,气质有些阴柔。 大概率是舞蹈方向的艺人。 至于另一个年轻女人。 三十模样,娇丽和美。 气质风韵,体态圆润。 嗯… 姜姑娘认识。 狮皇娱乐的。 【路过人间】刚出来的时候,和这女人打过擂台。 虽说自己的歌赢了。 但对方的歌曲好像也占据了不少的市场销售。 算是七三开的模样。 而且当时高一班上的还有几个小女生喜欢过这位歌手。 不过。 姜姑娘最感兴趣的还是这位歌手的私生活。 因为廖廖和她说过这个女人是王泰迪动不了的女人。 也是狮皇娱乐是唯一一个可以不用敲门就进王泰迪办公室的女人。 坊间有传闻。 她是狮皇娱乐大股东的女人。 可姜姑娘觉得。 就算是大股东的女人,也不至于让王阳那个老色鬼忌惮成这样。 所以… 赵圆圆背后的故事有点深啊。 … 好一会。 还是那个小伙子按耐不住了。 主动和姜姑娘搭讪了一句。 “哈喽,美女你好。” “鄙人杨俊堂,不知?” … “姜宁。” … 闻言。 杨俊堂和赵圆圆对视一眼,都在对方眼中看到了迷惑。 很明显。 他们都没听过这个名字。 但考虑到对方是从腾虹娱乐出来的。 杨俊堂还是给了应有的客气。 “原来是姜老师。” “不知道姜老师是从事哪个方面?” … “音乐。” … 两个字很笼统。 杨俊堂下意识的就把这女孩当成了编曲,作词这方面的幕后音乐人。 这一块的音乐从事者,虽说名声没有台前的艺人大。 但没人会小看她们。 毕竟要是没有编曲和作词这些。 台前的歌手就算嗓音再好。 那也是独木难支。 一旁的赵圆圆也是倾向于这样的想法。 不过相对于杨俊堂的客套。 她的态度就显得热烈的多。 “姜小姐出身腾虹娱乐?” “贵公司的幕后音乐人我也认识好几位。” “罗克,汤行者,还有那位写出爆款音乐【哆啦咪】的作曲人戌月。” “说到戌月,上次在宁州振兴集团走秀的时候,我还和她抽空出来和她喝了个咖啡。” “下次有空,等我再去宁州的时候,我起个头,大家一起约出来组个局,怎么样?” 组局? 怕是钓鱼吧。 姜姑娘感知到了这个女人还在不露声色打探自己的底细。 对此。 她也只是翘了翘嘴角。 “怎么能让赵姐忙碌呢。” “下次等赵姐来宁州,小妹来起个头,顺带把杜总也叫上。” “人多热闹一点。” 杜总? 赵圆圆愣了愣。 毕竟腾虹娱乐里面能成为杜总的,也只有那么娱乐圈的魔女总监。 所以… 她脸上的笑容顿时更洋溢了。 “是杜姐吗?” “好呀,正好我也好久没有见到她了。” “之前去意大利拍街景时,答应给她带的宝格丽香水还没给她。” “正好借着这次的机会,带给她啦。” 带个锤子。 杜虹那女人会差你一支香水? 不就在变相的表示自己也认识杜虹么… 啧啧。 这些娱乐圈的家伙,套路真是一个比一个深。 不过。 姜某人虽然在心里无比diss这个女人。 但脸上却还是笑的很自然。 “好吖。” “等你来宁州的时候,给我一个电话就行了。” 说着。 她把目光放在了身旁发呆的小麻雀身上。 “雀雀。” “把号码给赵姐。” “另外也要把赵姐的号码给记下咧。” … 助理条例第十二条: 当老师没有把自己号码说出来,而是让助理提供号码的时候。 助理就应该自觉的把自己号码给提供出去。 想到这个。 赵西雀立刻乖巧了凑到了赵圆圆的面前。 片刻。 号码交换完毕。 这下子。 化妆间的气氛也变得越来越融洽了起来。 好一会。 等妆容塑造完毕的时候。 姜姑娘已经和这位赵圆圆姐妹相称了。 “姜妹妹,这次腾虹娱乐的选拔标准加了那么多。” “后面的海选是不是还会有更多的要求?” 闻言。 姜姑娘腼腆的笑了笑。 “圆姐,不是妹妹不愿意说。” “实在是…” 说着,她指了指上面,脸上露出了歉意的表情。 见状。 赵圆圆一脸恍然。 “没事没事。” “我明白的。” 话音刚落,她又不经意间叉到了其他话题上面。 这时。 外面忽然来了一个捧着本子,挂着牌子的工作人员。 “各位老师。” “大概还有多久?” “导演组那边已经在催了…” … “马上就好。” “最多十分钟的样子。” … “ok!” ……… 另一边。 选手休息室里。 高静怡和罗珊珊待在一个靠墙的角落。 前者一条腿压在墙壁凸起的地方,后者则坐在台阶上。 看着面前许多和她们一样的参赛选手或动或静。 或是三三俩俩两天。 或是做着各种放松的动作。 “静怡。” “伱说那个捧着本书读的是表演什么的?” 闻言。 高静怡收了收腿,顺着声音看了过去。 那是一个身材高挑,眨着一个马尾辫,戴着眼镜。 看起来二十小几岁模样的女孩。 “诗朗诵?”高静怡皱了皱眉头,猜测道。 但罗珊珊好像不赞同这个推测。 “我感觉应该是在背诵什么东西。” 对此。 高静怡别了别嘴,没有发表任何的意见。 第(1/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