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53章 官商勾结-《启复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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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月十七日,第一船队已经启程南下,第二、第三船队仍然在做准备,还有二十艘两千石运输船,都在做最后的维护和休整。
这些土地最后都从三个方向得到了安置:一是地主死了的,找到之前地主的继承人,按照前赵法律和兴汉盟的一些规定,这些土地会分配给所有的继承人。二是地主没死,但是进入监狱的,会根据地主的意愿,或兴汉盟钱收归盟有,或者租给兴汉盟,兴汉盟再租给无地农民。三是地主已死,也没有继承人的,兴汉盟直接充公没收。
黄县由于之前兴汉盟对战金齐联军,之后又清理矿主,产生了许多的无主之地。
操作过程很简单。先找到买主,然后买主确定自己要购买的地,伪造赵国或伪楚、伪齐的地契,主张这些地有主,三人串通一气,更改了土地属性,有无主地改为有主地,给买主发放新的兴汉盟地契,然后收取卖地钱,私分后装进自己的口袋。
赵南现在是杭州、扬州的兴汉盟代理人,相当于兴汉盟位于南赵的大使,没有正式名分的大使。
为了增加部门之间的互相监管,刘信启规定,丈量耕地的工作由农渔部负责,确权和发放地契的工作有户部负责,出钱赎地的由财政部负责。
刘信启在前往沧州的时候,南边传回来消息,南赵皇帝已经收了完颜宗隽,只要他们收了完颜宗隽,就得给兴汉盟这边一个交代。
“这次你跟我一起,带领第一、第二船队前往高丽和倭国,我打算再去转一转。”刘信启说道。
对于平民百姓,在当地生活了几十年,当然有人看出来其中的猫腻,可是“官本位”思想几千年,民不与官斗的思想已经深入骨髓,没有侵犯到自己的利益,对于这种官商勾结的事当然是视而不见,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每个工作组都有这种情况,三人也就显得不那么特殊了,只是三人经手的特殊情况比较多。
兴汉盟大理院的人手一直都很紧缺,就算第二次吏员招募考试之后,给大理院增加了一些人手,但是经过五个部门的分流,分给监察部的人手已经很少了,监察部又要监管登莱八县五千多的官吏,还要监管盟属工厂、研究院等部门的,完全做不到面面俱到。
导致这三人做的事一直没有被揭发。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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