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一十一章 财不露白-《黑潮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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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拖着疲累的身体 ,岳长忠回到自己的住处。云里雾里落到坑里,没有见到活尸却是见到了危险至极的魔化兽。至于那老人消失不见的事情,更是让他备受打击。

    看着镜子中自己那张短发方砖脸面,岳长忠自我嘲讽道:“难道我很挫?”

    他也许不挫,但肯定不帅,丢在人群也只是普普通通平平无奇转眼间就会被人忘掉。

    因为活尸的关系,能力者和拾荒者们已经很少出门,其中有些钱财的大多集中在城市的各大小酒馆,同邻人伙伴吹起牛哔,自言猎了多少货物又或者在谁家女人肚皮上多久云云。

    但这几天吵得最为热闹的当属活尸事件,这些人吹得邪乎,有人说活尸身高八丈长得青面獠牙好口舌;有人说活尸的拳头跟个城门大小,往地上砸一拳那就是五百平的坑;且不说,打在人身上怎么样,这般能耐,就是吓,也能将人给吓死!

    长忠入了酒馆,众人便安静下来。这人他们都认识,是城里面一个有头有脸的能力者大人,不是一般小杂鱼可以比拟。倒是这人端的没有架子,素来平易近人,有时候还会打赏众人些许酒水,深得他们这些粗人喜欢。

    “呦,是长忠来了!”

    当即有熟人招手,给他打招呼,“怎样!见着了没?”

    “老板,来一杯加冰的黑麦!”走到吧台,摸出一张十元面值的新币,“不用着了。”

    调酒的老板欢喜手下,忙不迭的为岳长忠打酒去。

    “见,见个屁!”这个时候,他才开始回答刚才的问题。众人见怪不怪,这是他的老规矩,凡是来酒馆,必定是先打酒再回话儿!“别提了,那东西没见着,阎王倒是差点见着!”

    老板的酒上来了,杯子不小,里面少说也装有三斤,但他付的钱却是足够。同样的,这也是老规矩。

    “哦?这又该怎么说?这么邪乎?”

    仰起头,嗓子眼来回蠕动,咕咚咕咚直到饮去一半儿,才拿袖子擦擦嘴,咣得一下将杯子磕在桌子上,剩下一半儿的酒水来回晃了晃,还从其中溅出来三两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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