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页 在大闹天宫之前,他也是一方大妖,闹了天宫,才混到一个有名无实的齐天大圣,不过好在有了天庭编制,没人会在他视为妖怪。 但他的样貌,落在凡人眼中,那就是妖怪,令人恐惧的存在。 可他并不在乎,反而觉得人类可怜。 因为人只有短短百年的寿命,遇到稍微有点实力的小妖,就会沦为口粮,惨死腹中,而妖多数都能活很久,只要老实一些,不去招惹惹不起的存在,或者肆无忌惮的吃人,通常都不会有事。 毕竟,古代社会通讯闭塞,交通也不发达,乡野之地发生命案,基本都是村长、或德高望重的老人调查一番,下了定论后就埋了。 妖怪吃人更简单,叫人晚上别出去就行,除非接连死人,否则都不会上报。 小妖若有智慧,懂得适可而止,或者打一枪换一地,基本都能活的十分安逸。 “万物生灵,皆有灵性,而人乃万物之灵长,秉承天地灵性而生,拥有与生俱来的灵性和精神,妖物愚蒙,只懂得眼前利益,少有妖物懂得修持,当然比不过人。” 说着,唐僧将烤好的鱼分出三分之一,递给对面的孙悟空,说道:“悟空,你的佛法修行不够,不能多吃,不够的话,去摘些野果充饥。” “……” 孙悟空瞪起了眼睛,十分怀疑师父这么做,根本不是因为自己没有专研过佛法,而是他想多吃。 呔! 这个贪嘴和尚! 不过俺老孙什么好东西没吃过,天上的蟠桃、琼浆玉液,当初想吃多少就多少,根本不在乎! 只是…… 这鱼虽然不够馋人,但师父储物袋的手撕虎肉,那是真的香。 吃一次就停不下嘴,可恶的是,贪嘴和尚竟然不多给,每次只给那么一点点,塞牙缝都不够…… “不如我去打杀一头老虎,让师父多做些?” 猴子是个急性子,想到就去做。 这不,连鱼都没有吃完,便一个跟头飞到天上,用火眼金睛查看起虎妖,虎乃山中之霸,每个地方,通常只有一头虎妖。 孙悟空找了一会,才在几百里外,打来一头七八百年的老虎精。 “咚!” 第(2/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