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页 尸体的五官说不上狰狞,甚至都说不上五官。 耳朵被什么东西咬去一般,两只眼珠子滴溜溜的垂下来,末梢的肌肉还如同一条细线般倔强的连在一起,鼻子是没了的…… 饶是宋默有一颗七窍玲珑心,但险些没给吓出心脏病来。 这样的死法实在稀奇,怪不得王家人支支吾吾不曾说出事实来。 心里虽然瘆得慌,但宋默还是拿出了针线画笔来。 没法子啊。 毕竟咱是吃这碗饭的。 耳朵少了半边,这事好办,用黑豆面团捏上一个就好。 鼻子没了,这也好办,用稻草扎上一个也就算完。 接着是眼睛…… 忙活到三更天,宋默只觉得像是捏了个泥人一般的费工。 画笔轻扫,抹了白粉。 总算是处理出一具像了人样的尸体。 一阵恍惚之后,招魂幡出,引魂录现。 尸体的走马灯紧跟着跑了起来。 …… 尸体名叫王光耀,建安京中大户王家的小儿子。 他爹娘给他起这个名字,旨在让他光宗耀祖。 没承想事与愿违,这小子直到七岁还不会说话,两只眼睛成天滴溜溜的盯着奶妈看,自然不是吃奶。 瞧,天生的坏坯子。 好不容易熬到了十岁,望子成龙的老王家给这厮寻了个德高望重的老先生上门教书。 没想到这王光耀学了些字更是了不得,三字经,百家姓,千字文,这些是十窍通了九窍,一窍不通,偏偏喜欢看起金瓶梅来。 为什么?因为里面有插画啊! 老先生再三约束反遭其戏弄,一气之下拂袖而去。 老王家看这小儿子,只当是孩童胡闹便索性由他去了。 第(2/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