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章 明察秋毫-《我与她合租的日子》
            
            
            
                
    第(1/3)页
    “啊,我的妈呀!”
    比之前更惨烈的一声哀嚎响起,乐施寇痛的在地上打起滚来,连句完整的话都说不出来。
    “别嚎了,你的脚趾已经被我治好了。”
    林凡用力拍了下乐施寇的脑袋,示意他看自己的脚趾。
    说来也奇怪,刚才还红肿的脚趾此时已经消肿,变得和之前一模一样,连一丝痕迹都没留下,但钻心的疼痛还是存在。
    “你,你对我做了什么!”
    乐施寇结巴的问道,有些不敢相信,自己的脚趾仿佛刚才没受伤一样。
    “我帮你治好了脚趾啊,放心,不用谢谢我,就当是我踩了你脚趾的道歉吧。”
    林凡微笑道,任谁都能看出他眼中的调侃。
    方可欣也趁机走了过来,一脸嬉笑的看着对方,“既然你的脚没事,那我就当你刚才说的都是些屁话,没存在过,你可千万别去你爸面前哭鼻子哦。”
    “你,你们!”
    乐施寇被方可欣的气的说不出话来,他爸虽然宠他,但也不可能为了莫须有的东西来替他出头,林凡把他脚治好了,他连去哭诉的证据都没了。
    “要是没事了就快把鞋穿上吧,你的小女友可早就走了,还不快去追追人家。”
    林凡也不嫌事大的补了一句。
    “你们给我等着!”
    乐施寇自觉脸上无光,匆忙穿上鞋袜,像个跛子一样站起来,一瘸一拐的走远,但心里却是把林凡恨到了极点。
    “凡哥,乐施寇他爸是出了名的护儿子,你这么整他儿子,恐怕他不会放过你。”
    方可欣走到林凡身边提醒道,“不过他要是敢来找你麻烦,你就告诉我,看我不收拾他。”
    “看你这样子,好像不怎么怕乐家一样。”
    第(1/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