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页 大概率是尸骸主人,生前最在意的事情。 比如左边尸骸艾玛琳·凯勒,死前一定很担忧自己女儿艾丽的安危,所以执念也是这个。 就是执念完成的确定原理。 布莱恩还不确定。 可能是规则唯心类。 也可能是通过自己的视野,来确定执念有没有真的完成。 毕竟人很难自己骗自己。 不过布莱恩对此并不想深究。 这太为难他脑子了。 至于完成执念后,尸骸的馈赠。 这个过程,持续时间十分短暂。 大概只有几秒钟。 不提起做好心理准备,很容易在接受馈赠的时候,精神恍惚。 平常还好。 危险的时候,几秒钟的失神,就很致命了。 这点必须注意。 ... “对了,我还有一个执念要完成。” 布莱恩想起了另外一句尸骸的执念:杀死安德雷斯这个婊子养的混蛋! 安德雷斯,是另外一名死者卡罗利娜扥的丈夫。 如果前面的猜测正确:死者尸骸上的执念,是死亡前最想做的事情。 那么,这个主动报案的安德雷斯,是凶手的嫌疑很大啊。 如果真的是这样。 岂不是说,自己以后破案,可以通过执念,就获得重要线索,甚至直接锁定凶手? 想到这里。 布莱恩点燃了一根香烟,眼睛微咪。 他前面在看资料的时候,特意将安德雷斯家的住址,记了下来。 如果安德雷斯是凶手。 为了获得尸骸的馈赠。 那么自己就必须先警探局一步动手。 不然一旦安德雷斯被警探局的警探抓捕归案,那么这个执念,自己很难再有机会完成! 抽完一根烟。 布莱恩学着大伯的习惯,用手指捻灭香烟,然后将烟头放进口袋,重新启动汽车,消失在夜色之中。 ... 世界上有完美的犯罪吗? 布莱恩不知道。 但两年多的法医局工作经历,超过上千具尸体的解剖。 布莱恩可以做到,连捅一个人十八刀,对方却只能鉴定出轻伤的效果,也知晓怎么做,才不会在现场留下可以让警探锁定他身份的痕迹。 尸检工作。 他的业务能力,可能一般。 但如果他想犯罪。 抱歉。 耳闻目染两年多、见多识广的布莱恩。 刚入行,就有很深的专业底蕴。 半小时后。 布莱恩停好车,将衣服反穿,戴好鞋套、头套和口罩,打量清楚四周的环境后,走在街道路中央,避开一个个显眼的道路监控,连续穿过三条街道,最后停在了一个围着警戒线的两层房屋面前。 这是一栋典型的美利坚社区独栋房屋,带着一个小院,有篱笆和周围邻居隔开。 第(2/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