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页 林子耽最开始只想找个离Emma近点儿的地方,却没想到这么近,走过过去五分钟都不到! 当常用的律师帮他做房屋产权调查的时候,十分羡慕地说这个可是黄金地段,只要买下来,不出一年就能涨个二三十万! “二三十万?”林子耽心想这将近400万的房子,他一把手付了300万,即便一年有三十万的利润也不算多吧!何况他一年还要交几万块的地税和管理费! 但是有钱难买我喜欢,以前林子耽花钱从来都是小心翼翼的,现在可不一样了,再这么省吃俭用的留给谁? 何况十年时间马上就到了,再有两年他自己会遇到啥情况还不知道呢!何必让自己活得那么累? 再说,进驻上东城也是他收拾Amanda家族必走的一步,他不仅要买这一套,他还要多买几套,这样才能塑造一个真正有钱人的形象,更快地打入那帮富二代富三代的圈子里。 林子耽也是和路易斯经常出入那些富家子弟的圈子之后才慢慢了解真正有钱人的生活,投资,赚钱永远是他们的基础话题,名模,影视明星,画展,音乐会则是他们的消遣。 ------------------ 拿到钥匙搬好家,林子耽第一时间便约了Emma出来,跟她说要带她去一个地方。 从Emma家出来,走了不到五分钟,便来到这栋他即将展开新的上流社会生活的大楼。 “嗯?你要去这里么?”Emma被他牵着手,莫名其妙地看着他道。 “给你一个惊喜,跟我来~”林子耽笑着道。 Emma看着他一路走进去,门卫还跟他恭敬地点了点头,上电梯到进入8D的房间,一系列的动作让Emma以为林子耽是要带她去看房子。 因为从认识没多久林子耽就对Emma说过自己是做房地产的,而在Emma的印象里,这么年轻而没有什么背景的林子耽,撑死了也就是个中介公司的老板。 即便之前她参加了Easyrent的上市仪式,也只觉得他是创业中的年轻人,潜力股,却从未想过他已经有钱到能在她身边随便买一套公寓的程度。 第(2/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