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卷 第一百七十四章 证人-《女爵爷驯夫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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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昭看后道:“黄内侍,读给尹大人听!“
黄内侍接过羊皮卷读道:
“ 大羌新主二十三年辛月已日亥时,大商使者所住驿站走水事件真相:人为纵火,疑犯尹平,因是他国使臣,遣返!
证人一:羌王姜战!
证 词:事发前两日向寡人提出永留大商使者辛在羌国,愿说服商大王放弃三城之事,寡人未允,并派人暗中保护辛,暗人亲眼瞧到整件事的过程,因不疑尹大人会放火,故未敢再前,为救火,重伤,仍未救出使者辛!”
证人二:羌国暗人。
证 词:……
证人三:使者辛的侍女,桃子!
证 词 :……
种种迹象表明,大商副使尹平乃纵火凶犯,是直接害死使者辛的凶手,请商大王裁决!”
“臣冤枉了,大王!“,黄内侍读完案宗,尹平是从头凉到脚,只会大呼冤枉了!
尹平冤不冤的,子昭心中有数,可手指得往里头掰,他也不能让羌国占了上方,随即道:“达努使者,汝说的这些这都是贵国的一家之言,不足为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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