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20章 系统警告-《1949:火红年代的县委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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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二牛(卫戍团副团长)任命副局长,县委委员 分管治安科、派出所,协调民兵与地方武装。

    赵磊(原武工队队长) 地下工作经验丰富,任命副局长县委委员,分管刑警队、侦察股,主抓敌特渗透案件。

    第二、下设科室及派出所

    治安科张大山(原县大队队长)

    户籍股 赵雪晴(原妇救会成员) 负责人口登记、发放。

    秘书科 赵鹏(原警卫员) 处理文件、会议记录,兼管档案室。

    城关派出所所长李虎(原区小队队长) 管辖县城中心区,配干警10人,重点监控商铺、客栈等复杂场所。

    第三、设立武装部徐卫华为武装部部长

    设立统战部张文杰为统战部部长

    刘海伟(卫戍团副团长)任命武装部副部长兼任统战部副部长,县委委员。

    第四其他地方机关任命

    1. 县政府科室

    设立民政科由雷虎为科长(原支前委员会主任) 县委常委,接管支前委员会职能,负责优抚安置、救灾救济,土改事宜。

    成立农会杨二喜(原武工队队员) 为主任。

    钱红霞同志转任卫生股股长,兼任卫生院院长。

    设立司法科,信访办,由梁海峰兼任科长。

    设立生产建设科,由陈二牛兼任科长。

    设立财政科由张文杰暂代,秘书科赵鹏监督账目,卫戍团原军需官许继伟同志协助物资清点。

    成立昌平金融工作组,兑换银元金圆券等贵金属外币,由管委会主任陈朝阳直接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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