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页 原本还想着知道是怎么将他吓跑的,以后也可以照样搬过来去吓吓人,哪知道,他速度也太快了。 可惜,我没有看清楚鬼长什么,现在在这儿就没什么可以写了,真是失败啊,本还以为可以描摹一下鬼的样子,来凑点字数,现在想凑字都不成了。难道我长得比那只鬼还要可怖,还要面目狰狞? 我只记得我当时倒在一边的草堆里,正准备睡觉。那鬼过来看见只有两只脚在草堆外面露着,估计做鬼的心都很虚,吓得啊啊叫着跑了。 这一段传奇经历一直被视为我的最宝贵的生命成分,被我一直从小学炫耀到高中,又耀进了大学,没事就要拿出来在女孩子面前晃晃。唯一美中不足的,就是不知道那鬼真是的模样,引以为生平一大憾事。每每在女孩子面前,也不能将他们吓得全容失色,两股战战,身软倒地,不能彻底英雄救美,以为生平第二大憾事。 想想,一直到什么时候,我才没再拿出来炫耀呢?哦,记起来了,大三那年,我再次讲这传奇经历的时候,被一个女生跳出来打断了,那之后就不敢再在人前卖弄了。 “你时不时的就把那个鬼挂在嘴上,难道她长得比我还别致?” 旁边有人立即补充了一句:“她是说美丽。” 这问题我不知道怎么回答。用事实说话吧,两个非同类不能比较,非要我比较,人家那鬼丑是丑,可丑得真别致,那也是一种美啊,还震撼人心呢。这个女生嘛,美是美,可这年代的全是美女啊。如果你要我用一个善意的谎言去掩盖真象,那我只能说你为何一定要逼我讲真话呢?由此可见,讲真话的难度,比生和死之间的矛盾更为尖锐。 …… 第(3/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