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协议达成-《我的剧组非人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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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急个屁,好歹再讨论一下啊。”李闲云拿起协议。

    金圣很不满意:“操,这么不信任?给你送钱啊。律师就在外面,他们都看过了。”

    “知道,不过我还是有点想法。”李闲云淡淡道。

    金圣一愣:“老李你什么意思?合同都谈好了你还要变?”

    李闲云看着他微笑:“别误会。不过谈合同这事,只要没落笔,总还是有继续谈的空间嘛。我就是觉得有些事再公平一些比较好。”

    “哪里不公平?”金圣有些不爽。

    李闲云淡定道:“你看,这上面蓝元给我们规定了几个限制条款,附带了强制收购协议。”

    金圣立刻道:“这些条款是用来保护小股东的权益的!我们毕竟是小股东,    这些是基本权益,    你之前看过也说没问题的。”

    “是的是的我知道,签了之后,我就不能再拿鬼城的利益随意做大方了。”李闲云点头。

    金圣一笑:“你是说鬼城场地打折那事?小意思,蓝元怎么可能为这个跟你计较。”

    “当然,我相信蓝元不可能。只不过我这人重规则,规则不允许做的,我就不会做。如果做了,该付代价也就一定付。但你不觉得这应该是双向的吗?”李闲云反问。

    “双向?”金圣不解。

    李闲云点点头,指指合同的条款道:“你看这条。如果易胜传媒伤害了鬼城利益,名誉,导致大方面社会性影响,蓝元集团有权据此提出强制收购案,确保降低鬼城受到的伤害,其价格为实际出资对应股权之均价,并标定实际出资为18.7亿,没错吧?”

    金圣点点头:“有问题吗?”

    李闲云微笑:“范围有点宽。你看,易胜传媒伤害鬼城利益,    名誉……怎么伤害?是决策型伤害?还是经营型伤害?是主动性质的还是被动性质的?怎么样算伤害?这里的限制不明确啊。”

    金圣正色道:“当然是全方位,不需要限制。”

    “那怎么界定重大影响?”

    “下面有细则,    经济损失超过三个亿,    蓝元受影响导致的股价波动当日内达到三个点,还有可确认的大范围群体事件影响等等,都有明确规定。”

    李闲云看看他,点了点头:“细节虽然有,但我觉得还不够。这些条款的细节还需要再勾勒一下,另外这个均价也有可商榷的地方,我们需要进一步完善它。”

    金圣皱眉:“你这样让我很难办,这都谈好的事。”

    “不会很难,我保证不会伤害到蓝元的利益。”

    说着李闲云拿出一份新的协议交给金圣:“这是我修改好的部分,关于具体内容,所有细节都重新明确了,每一条都确保了小股东的利益,股权也没问题,只加了一条:双向!!!”

    李闲云看着金圣道:“你们的条款是对易胜传媒的限制,但没有对你们自己的限制,同等条件也应该出现在对你们的限制上,这个公平吧?”

    金圣疑惑:“我们是小股东,决策权在你!”

    “小股东也有决策权,谁说小股东就不能伤害股东利益了?”李闲云反问:“就算做不到,加这么一条也不过分,对吗?反正没影响的事。”

    金圣一时无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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