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页 依着常情来推论:既然是去人家家找麻烦的、肯定就是气势汹汹闯进去的对不对? 可还是依着常情来看,当时屋子里的、凳子的摆放情形来看、乙家的老人有让甲家的父亲坐下了的。 且是说着说着,甲家的父亲才打了乙家孩子一巴掌,乙家的老人才暴起的。 那么,肯定就是乙家的老人允许甲家的父亲进入的才对的吧?否则坐什么坐?有见过请闯入者先坐一坐缓口气儿的吗?这与情与理都不合了吧? 可没有证据能证明啊。 给本官描述当时屋子里情形的衙差、最后反口了。说他根本就没有提到过凳子的情况。 也就是说:因为证据线索的全部被破坏、而被告与苦主皆是嘴上说说说。 本官便没法改判这个案子了。 毕竟老人摔倒出事是事实。 那么,即便是本官,也必须要依照、事件最终呈现出来的这个结果维持原判。” 狄映将视线收回,再次看向了任元良,才沉声道:“事实上,我是觉得甲家的父亲是无罪的。 但最终:他家却不得不倾家荡产,坐牢入刑。 这不得不说、都是为了孩子。 甲家的孩子被打得严重,搁哪个父亲肯定都承受不住,都是会去找对方去理论的。就像你,带着自己的儿子去了吴家,结果被吴母给拍出来了一样。 她要执意说你强闯入的她家,你就活该被拍。可这事儿到底该怎么解决呢? 忍吧?气不过;去找吧?容易被对方反告。报官吧?官府才不会管这种闲磕牙的屁事儿。 但不管是对受伤的孩子、还是对孩子的家人们来说、都是无法咽下这口气去的。 有的人、就选择了锻炼自己的孩子,争取让其下一次有机会打回来;有的人、就选择了暗中教训对方那孩子一顿。 反正不管怎么样吧,从长远看,是不是都只是将矛盾和冲突扩大化了?” 任元良听到这里,忍不住追问道:“那要像我这样、杀了对方全家才对吗?” 第(3/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