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 抽丝剥茧-《欢喜神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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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讯室里,大宝胆战心惊地坐在陆何欢对面。郝姐站在一边,担心地看着儿子。
“大宝,前天晚上你去梁芳家干什么?”
“我,我没去过。”面对陆何欢的审问,大宝眼神闪躲地否认。
陆何欢不得不加重语气,“你撒谎!梁芳身上的玉佩上留下了你的指纹。如果不是案发当晚去的,指纹不可能保存得那么完整。”
“我……”
大宝话还没说完,包康和应喜便一前一后地走进来。
“陆何欢,大宝交代没有?”包康一进来就询问案情进展。
“还没有。”陆何欢一怔,没想到包康会来,应喜也来了。
包康示意应喜,“总督察长刚刚打来电话催促这件案子,我们得加快进度,非常时期可以采取一点非常手段。”
“冤枉,我没杀人。”大宝一惊,联想到上回被屈打成招,忍不住呼喊。
包康哪里听得进去,他继续嘱咐着应喜,“听说已经在尸体上找到凶犯大宝的指纹了,应探长,我看不给点颜色他不会老实交代。”
“我早就看这个家伙形迹可疑了。”
应喜说罢走过去敲打大宝的头,“你招不招,招不招?”
郝姐心疼想阻拦,刚要说些什么,就被陆何欢拦下。
“应探长,你这是刑讯逼供!”陆何欢指责应喜。
“不逼供他会老实交代吗?”应喜想着包康在场,陆何欢也不敢放肆,底气十足。
“要用证据让他老实交代,不能靠屈打成招!”陆何欢坚持原则。
“那枚指纹就是证据。玉佩是贴身之物,如果不是他杀的人,怎么会在玉佩上留下指纹?”
“我没杀人。”大宝哭着,不得已道出实情,“我只是……我只是偷看芳姐换衣服。”
众人闻言,纷纷吃惊。
“什么时候?”陆何欢追问。
“前天傍晚,我家的扫把坏了,我就去芳姐家借,正赶上她在换衣服……”
原来大宝前天晚上确实去过梁芳家,他一进门,恰巧碰上梁芳躲在帘子后换衣服,帘子上映出梁芳曼妙的身影。大宝被吸引,鬼鬼祟祟走过去,偷偷蹲在帘子角落,将帘子拉开一条缝隙偷看。他见床边放着梁芳换下来的衣服,便将衣服轻轻拉到床边,拿起衣服送到鼻子前享受地闻了闻。就这样,大宝的手指按在衣服上的玉佩上面,留下了指纹。
“我承认这么做是有点不知羞耻,但我说的都是真的,我真的没杀人啊,我听说案发的时候是九点,那时候我已经睡了,不信你们问我娘,我真的没杀人。”大宝向众人哭诉。
“你撒谎!”应喜认为大宝的话是在蓄意脱罪。
郝姐突然站出来,恍然大悟地一拍脑门,“应探长,我想起来了!”
“想起什么了?”应喜斜睨了一眼郝姐。
“案发当晚,我看见梁芳相好的来过她家。”郝姐语气笃定。
“相好的?”应喜质问。
“你知道这个人是谁吗?”陆何欢从旁追问。
“我不认识,但我记得他的样子。”
“那就行了,我们可以画出来!”陆何欢惊喜不已,他在苏格兰场学过刑侦画像。
众人转换场地,来到警员办公室。警员们围在包康、应喜和陆何欢周围。
陆何欢、应喜和包康拿着纸笔根据郝姐的描述画像。
郝姐凭着记忆,开始描述梁芳相好之人的长相,“那个男人大概四十多岁,穿着一件深色的长衫,戴着金丝眼镜,还留着八字胡,四方脸,眼睛不算太大,有一点蒜头鼻,嘴唇薄薄的……”
三人画完,郝姐挨个评定。应喜和包康画得不忍直视,郝姐看看包康的画摇摇头,又看看应喜的画依然摇头,再看陆何欢画的,终于满意地点点头。
“这位警官画得最像。”
众人对着陆何欢所画的画像端详,都觉得十分眼熟。
“看着怎么这么眼熟?好像是……”应喜摸着下巴嘀咕。
包康突然灵光一闪,一语道破,“陆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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