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页 斯宾德半信半疑。 “这些东西就当做是对你的补偿。毕竟你被抓说到底还是因为我,而我不喜欢欠别人人情。” “噢.....那我就收下吧。” 江弦和斯宾德走出包厢。 飞剑清洗了夜店里所有的帮派成员。 尸体堆积如山,遍地狼藉。 斯宾德叹了口气说: “你把这个据点毁了也好,他们也烧了我一个酒吧,算是有来有回。只是这样一来,一场帮派战争是难以避免了.....” 当他们走下楼来到大厅的时候。 砰! 夜店的大门突然被一辆重机车狠狠撞开。 紧跟着闯进来一群同样骑着摩托,穿着各异的狠人。 他们手上拿着各种武器,荷枪实弹。 像一群危险的暴走族。 领头的是一名凶悍的女人。 穿着大红色飞行夹克和修身牛仔裤,一只手握着把短管猎枪,大约三十几岁。 刚刚就是她开着重机车撞开大门。 斯宾德一看见她,就惊喜的喊道: “大姐头!” “斯宾德!你没事啊。” 女人跳下摩托,高兴的迎上来。 斯宾德为女人和江弦介绍: “这位是江弦,他已经救了我两次了。江弦,这位是佣兵帮的老大,罗琳。” “就是你救了我们的酒吧当家?” 罗琳惊讶的看着江弦,跟邻居家的自来熟大妈一样用力拍拍他的手臂。 “挺瘦弱的嘛,真想不出来你是怎么把野犬的夜店搞成这样的。” “大姐头,你还是不要太小看他比较好。” 斯宾德语重心长的说道:“江弦先生是一个人杀进来的,等我醒过来的时候,这里已经没有活人了。” “嘶——” 话毕,罗琳还没说什么, 站在她背后偷听的一帮小弟齐齐倒吸一口凉气。 一个人端掉了一个帮派据点? 这种事,他们只会在一些传说人物的事迹上听说过啊! “斯宾德应该没说谎。” 这时,一名黑皮肤,嘴唇有一道刀疤的男人走过来,向罗琳汇报: “我观察了参宿三帮派人员的尸体,他们都是被同一种利器割断喉咙而死。 杀人者技术十分高超,一剑封喉,他们完全没有反抗的余地。死的时候连弹匣里的子弹都还是满的。” 说到最后一句的时候,那个男人用一种很诡异的眼神盯着江弦。 “这几乎是不可能的,因为没有人杀人的速度能比扣动扳机的速度更快......你是怎么办到的?” 第(3/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