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页 嗯,盛情难却下,也是为了不让她胖,为了健康,我也帮她吃掉不少…… “真想不到,你的敌人会这么多。我们去魔都也算临时起意,就这样都能有这么多人跟着你盯着你,我粗略算了下,就只我们这一节车厢里,至少就有十二三个人,整列车里,真不知道有多少。我甚至感觉那些列车乘务员看着你的目光都虎视眈眈。”欧阳霓虹啃着鸭舌肉,凑我耳边小声讲。 只是她说的这些,我一早就已经察觉到了。 必定被跟着这么多年,倒是没想到欧阳霓虹的感觉会这么敏锐,竟然说出个基本完全,可能是妖族本身就有不为人知的敏锐吧。 不过我个人是不在乎这些事的,况且在乎也没用。这些人里绝大多数都是被人发了『工资』来盯梢我的,正主根本见不到,最多有几个狗腿子就算是难得。 “云从龙,风从虎,圣人做而万物睹。——盯着我再说几句不咸不淡的话吐几口口水,不过如此,又不能靠这东西杀死我。无所谓啦。”我笑着说。 “哼,要是有人敢这么欺负我,我一定打死他!”欧阳霓虹不认可我的态度。 我摇头失笑:“这样的人太多了,对方随便雇人,靠打是没用的,也打不过来。你说的杀倒是一种方法,但必须是乱世才行得通,那可不是杀一两个人,我粗略估计前前后后杀到对方不敢来,至少在过百人,这种杀戮,只有乱世才能行事,必定乱世人命贱如草。”我告诉她,武力不能解决复杂的问题,除非特殊时期,否则武力至多只可以解决单独问题。 几小时的路程就这样结束,至于那些人被派遣在我身边说的那些『废话』,我向来是左耳进右耳出,根本不记忆的。 谎言说上一万次依旧是谎言,没必要去记忆,浪费我的脑子。 魔都到达。 南京西路的梧桐树、人民广场的炸鸡、外滩临江的东方明珠…… 没想到,我会来这个城市第二次。 我是一个喜欢一座城市只去居住一次的人,因为世界很大,若是流连忘返,那穷尽一生,也见不到多少景色。 这景色不同旅游、不是拍照,而是见一方水土的人情、风俗、文化、环境、氛围…… 只是,终究是四海为家的性子,我始终找不到可以让我定居的城市,那种『择一城与一人终老』的人生,恐怕我这辈子也没办法过到吧。 走出车站,一辆金色法拉利出现在视野。 魔都就是魔都,有钱人扎堆之地! 在这座城市里,多的是如把钱丢进焚烧炉般烧钱的趣事。 法拉利车里走出一个穿着前卫、年轻帅气的大男孩,他朝着我们方向走来。 走得近了,能看清楚他的眼角那黑色的眼线,耳垂上的钻石耳钉,还有手腕上那只整只表盘镶满钻石的欧米茄满天星手表,衣着更不必说,一身奢侈品。 可能又是哪个富二代吧。这与我无关。 不过接下来的一幕便与我有关了。 嗯,不止有关,而是指着我鼻子的挑衅。 “这个妞我喜欢,是我的女朋友了!”他就这样走到我面前,指着我说。 我身旁,欧阳霓虹的眼神里,跳出一抹谁也没注意到的诡异光芒。 魔都潮湿的空气在微风里四处招摇着,和着钱的味道。 第(3/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