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页 “贪污腐败还讲出大道理来了!” “元朝以宽治国,贪的不是更狠!” “况且,朕都算过了!” 老朱激动的吐沫星子乱飞。 “一户之家的基本日常所需,包括食物和其他杂费在内。” “一月一石米就够了!” “每月发放的禄米,够他养活三十人了!” “还想怎么样!” …… 应天内某处不能透露的衙门里。 几位大臣面面相觑。 “你动了吗?” 长须官员捋须长叹。 “不动行吗?上下打点哪里不要钱啊。” 一名圆脸官员皱着脸。 “你说陛下会怎么做?” 身边的白发老官唉声叹气着。 “杀呗……” 几人默默不语。 “……趁着皇后在,咱们跟上位挑明了吧。” 长须官员思考片刻,毅然决然道: “娘娘还是讲理的,说清了……大不了丢官!” 圆脸愁眉苦脸道: “丢命吧。” “唉……” …… 【很明显,明朝的制度有大问题。】 【但朱元璋宁愿怀疑自己的治国理念有问题,也不怀疑国家制度有问题。】 【他定规,凡贪污白银六十两以上,一律“剥皮揎草”】 【由于这个刑罚一般在城中心的土地庙执行,所以很多地方的土地庙后来都改了名字,叫“皮场庙”。】 【而完工后的人皮稻草人,通常都挂在官府或者土地庙门口的旗杆上,以示警诫。】 【一时间,全国各地官府、土地庙的旗杆上,都有人皮稻草人在风中凌乱。】 …… {纠正,《大明律》《大诰》等明代典制律书里面并无关于剥皮之刑的记载,剥皮揎草说只见于各稗官野史中。} {另外各地地方志中也没有关于皮场庙的记录,因此剥皮揎草之说可能是民间传说,并不足为信。} {不不不,首先,稗官野史不一定都是妄言。} {祝允明的《野记》谈到明朝初年的酷刑时,有这样的记载:“有剥皮,剥赃酷吏皮置公座,令代者坐警。”} {沈德符的《万历野获编》被公认为史料价值极高的野史笔记,书中法外用刑之条言:} {“太祖开国时,亦有赃官剥皮囊草之令,遭此刑者,即于所治之地,留贮其皮,以示继至之官,闻今郡县库中尚有之,而内官娶妇者亦用此刑,末年悉除此等严法,且训戒后圣,其词危切,况臣下乎?”} {也就是说洪武年间有对贪赃枉法的官员剥皮揎草之刑。} {而且贪官们被剥下的皮会留在他们当官所在地的府库内。} {沈德符生活的万历年间,一些地方的府库里面仍然保留着一些贪官的人皮!} {而且洪武时,如果宦官娶妻,也会被处以这样的酷刑。} …… 大明·神宗时期 朱翊钧脸色有些苍白。 “先生?这是真的吗?” 张居正捏着手里的书卷,无言默认。 小皇帝咽了口吐沫,颤着声音道: “那…那为何《大明律》和《大诰》中,没有为记载此种刑罚?” 第(2/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