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页 翌日一早。 天光大亮。 余天心情甚好,在回深城的渡轮上,翻看起了当天的港城报纸。 一夜过后。 两大新闻。 第一条是环球娱乐手下两只黑马乐队震撼兰桂坊。 晨曦乐队与超载乐队的名声正在逐渐扩张,环球娱乐公司崭露头角。 第二条是港城企业家遭人报复,腿被打断,工厂被烧。 狗仔队也将矛头指向了环球娱乐背后的老板,甚至深挖出了之前周小生与余天的矛盾。 两件事都和余天有关。 再看报纸上他的照片,背着吉他,站在台上,春风得意。 两大新闻当然会在港城引起小轰动。 许许多多的社团与唱片公司也都注意到了余天的名字。 如此正好。 不管是好名还是恶名,总之先出名也不是坏事,因为1997年以前的港城,看重的只有实力。 有钱有人。 就有一切。 “这是我第一次去大陆。” 宽阔的江面上,鬼仔带着两个火房的高层管理跟随余天一同前往深城。 首先达成合作的是商贸公司。 两家利润五五分成。 余天提供大陆的市场销售,火房提供港城的货源。 “以后可以常来。” 余天拍了拍鬼仔的肩膀,“这边发展速度虽然不及港城,但民风淳朴,人心和善。对了,我旁边这位你已经认识了吧?他叫小龙,是我的好兄弟。” 鬼仔认识,只是大为不解。 他还从没见过能把保镖当成兄弟相处的老板,这是第一次。 “你很能打吗?” 他略带挑衅意味地问小龙,但并没有恶意,性格如此。 “我不打自己人。” 小龙善意地笑了笑,看了一眼鬼仔满是文身的手臂。 自己人? 这三个字鬼仔很熟悉。 在社团,老大每天都说所有兄弟都是自己人。 可他想不通的是。 为什么自己人之间还总有纷争? 每年一到大选的时候,经常有自己人为了争夺话事人的位置大打出手,明争暗斗,甚至发生流血杀人事件。 或许。 小龙口中的自己人与他所认知的自己人应该不是一个意思... “对了。” 鬼仔想起周小生,忽然说道,“天哥,要不要我找人做了他?你放心,我办事肯定靠谱!” 第(1/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