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页 想到这里.我用力晃了晃脑袋.清醒了一下头脑.而后两脚前后分开.提起脚跟儿.只以前脚掌着地.这样既可以保持步履轻盈、移动快速.同时也便于势头不对时.一拧脚尖、转身就跑. 我刚刚摆好架势.那些就跟放出牢笼的饿狼似的鬼魂们就已经冲到了我跟前儿.并一起挥舞着手里的凶器向我招呼过來. 那些鬼魂们都是些身大力不亏的彪形大汉.其砍向我的那些刀枪剑戟无一不是势大力沉.而且还不止一样.即便是我体内有不化骨和摄魂珠两样宝物护体.那我也受不了啊.于是.我一咬牙、一跺脚.做出了一个令我多少有些汗颜、但却着实管用的举动.我一矮身、一屈膝.一个鲤鱼入水.就顺着那些鬼魂们两腿之间的缝隙钻了过去.并在爬出包围圈之后.以最快的速度站了起來. 妈了逼的.黎叔儿要是知道我这堂堂毛南道教混元派72代传人居然会效仿韩信來给自己解围.不知道一向好面子、爱装逼的他老人家是会竖起大拇指來夸赞我的机智矫健.还是会气得七窍生烟地大骂我丢人现世.有辱师门. 如果不出什么意外.我想标准答案应该是第二种. 丢人啊.一个正宗的道统传人.还兼具17组的灵异警察身份.被一群土匪鬼魂追得落荒而逃已经是够衰的了.还要受胯下之辱.这要传出去.我以后还怎么在灵异圈里立足呃. 一想到这里.我是脸发红、手发烫.闹心巴拉还无从发泄.一抬眼.刚好看到那群鬼魂们还脸朝前、腚朝后.正傻不愣登地往前面踅摸我呢.遂毫不犹豫地伸手右手.“噗”地一下.就照着离我最近的一个长得方头大脸、脑后见腮的鬼魂后心插了进去 用于我心里起杀机.下手用了全力.以至于我的右手毫不困难地穿过那鬼魂的后背.进入到了其体内.随后.我就感觉自己的右手陷入了一团冰冷、好似胶泥一样的物质里. 我将右手连同手臂在那个鬼魂的身体里搅动了几下.就感觉手掌碰到了一块光滑且略显温润的石头样的东西. 要说这每个人的体内.其实都有一种潜在的、原始的兽性.只不过是有的人控制力强.能用自身的意志力将其遏制住.而有的人却是稍有机会.其体内的兽性就会想决堤的洪水一般喷涌而出.开始恣意施虐. 我和胖子天赋异禀.介于正常人和非正常人之间.也就是说.当我们俩生活在正常人较多的社会环境里的时候.我们俩虽然也是吊儿郎当.跟社会精英、有为青年搭不上边儿.且偶尔也会干点无伤大雅的操蛋事儿.给和谐社会添点儿恶心.可我们绝不会丧心病狂、兽性大发.干出什么开车撞孩子或烧公交车之类的禽兽不如的损事儿. 可是.一旦将我们置于那种周围全是人渣扎堆儿、人性扭曲、到处充斥着野蛮、暴力、残忍、诡诈的氛围之中.我们也会很适应的入乡随俗.并很快就将自己炼成一个标准的混蛋. 我和胖子尽管嘴上不说.但我们俩心里其实早就已经承认了.作为携带着从远古洪荒世代一直积累至今的、跨越了无数沧海桑田的轮回的爱恨情仇的天蚕子的宿主.我们俩根本就不可能做到像普通人一样爱憎分明.我们.注定就是一种亦正亦邪的怪胎.而这.就像玄真子道长所说的.是我们无法逃避、无法逆转、无法禳灾的宿命.是天数. 第(2/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