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零六章 汉勋爵制-《春秋之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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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虑再三之后蒙荻决定,让孙武,计然和白圭这三个自己身边最重要的谋士,集合在一起商量出来一个更加合适的办法,重新拟定军功爵制度。
同时制定出来一套选拔官员的流程和依据,从此以后形成规矩流传下去,只有这样才能保证,汉国在一定时间之内保持强盛,最大程度上避免出现尸位素餐的局面。
随后蒙荻和孙武离开蒙邑前往淮城,同时派人前往郯城请计然前来,这也是距离上一次合议汉国将来发展计划之后,第二次聚会,这将定下来着汉国将来的国策和方向。
四个人聚在一起,逐条逐款地开始详细的商讨,尽量把所有的情况全部想到,选出来一个相对比较折中的方案,最终定下来了一个大致的意见,汉国勋爵制。
也就是说爵位和职位不挂钩,而是一种社会身份和地位的象征,代表着你为汉国立下了什么样的功劳,并且可以根据爵位的变迁,对于地方政务实行监督。
并且也定下了严格的爵位废除制度,主要关注点就在以权谋私,欺上瞒下,勾结地方,德不配位,至于其他更大的罪过,像是谋反之类的,则是直接处以极刑。
并且只要有了爵位,那么汉国就会发放相应的俸禄,这跟原本的只为俸禄并不冲突,只是说相对的要少一些而已,同时另外建立起来一个官员选拔制度。
这是在蒙荻提出的察举制度基础之上,改良而来,地方官员有责任根据相应的人口举荐人才,这样的人才分为三等,良,优,上,加以区分。
良才在地方上可以担任相应的职务,根据具体事物的表现,然后再进一步举荐,达到优秀的程度之后,最好进行相应的考试,以考察这位人才的知识掌握水平够不够。
如果达到优秀的程度,并且通过考试就可以授予官职,但是这样的官职只是在地方上为官,至于上等,则是通过地方选拔之后直接汇聚到淮城。
到时候先经过初试筛选,然后再由蒙荻进行当面选拔,合格之后就可以下放到地方上,先担任副职,表现良好之后可以转正,这是为将来国家培养中枢人才做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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