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政治体制-《帝国风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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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知道,〖中〗国的城市人口还不到总人口的百分之十。
问题是,如果不定下〖民〗主政治基调,那么〖中〗国今后不是走向独裁,就是走向帝制,最终将再次引发动乱。
正是如此,一九一九年底,冯承乾正式提出,应该尽快把〖民〗主体制确定下来。
对此,吴铁生没有表示反对,只是认为〖中〗国应该向德意志第二帝国学习,即确立一个至高无上的权威。
当然,不一定是帝王。
显然,在这个问题上,冯承乾有不同的看法,因为他觉得应该学习的不是德意志第二帝国,而是太平洋对岸的美国。
冯承乾在说服吴铁生的时候,只提到了一个重点,即〖中〗国的国情与美国较为相似。
最相似的,就是〖中〗国与美国的国土面积都非常大,而且人口比美国多得多,〖中〗央政府不可能照顾到方方面面,需要加强地方政府的功能。如此一来,就得在政治体制上学习美国的集权与分权体系。
当然,前提条件是,〖中〗央政府必须在军事、外交等领域掌握绝对权威。
说得简单一些,地方政府拥有的,仅仅是处理内部事务、比如经济发展的权力,而且必须录夺地方政府反抗〖中〗央政府的能力。
事实上,吴铁生反对加强地方政府,就是担心地方政府的权力过大,威胁到〖中〗央政府。
在冯承乾提出,军队必须由〖中〗央政府控制,地方政府只能组建治安部队、也就是辜察部队之后,吴铁生才做出让步。
两人达成一致后,政治体制的问题也就确定了下来。
只是,冯承乾做的第一件事情,不是搞选举,也不是筹建国民议会,而是着手制订〖中〗国的第一部宪法。
准确的说,是第一部临时宪法。
按照冯承乾的想法,这部由统治集团制订的宪法,只有临时效力,在国民议会成立之后还将制订正式宪法。
严格说来,宪法的诞生,才意味着一个国家的诞生。
在法律意义上,宪法是一个国家至高无上的权威,不管是执政者、还是国民,都得遵守宪法。
立宪、或者说制订临时宪法,成为中华〖民〗主共和国在一九二零年的重头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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