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五章 选择-《帝国风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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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问题是,李承志没有时间了。

    虽然政府军的行进速度并不快,但是越来越多的人离开了军营,如果他保持沉默,这些政府军就会离开狙击步枪的射击范围。

    李承志深吸口气,随即屏住了呼吸。

    抠下扳机的时候,李承志没有用多大的力气。他这把j-61型狙击步枪做了调整,扳机力刚好符合他的习惯。向数百米外的目标开火,稍微一点外来干扰,都有可能让子弹的落点偏差数十公分。如果目标是一名人员,这就意味着脱靶。只有把持好力度,才能确保射中目标。

    枪声很沉闷,只是在枪声传到之前,那颗重十点六克的弹头,已经飞完了全程,并且以每秒四百多米的速度击中了吉普车副驾驶位置侧面的车窗玻璃,紧接着又贯穿了那名危地马拉政府军军官的脑袋。

    李承志看到的,只是突然喷杀到车窗上的鲜血。

    狙击枪弹采用的是重弹头,枪口初速要比步枪弹低一些,但是重弹头的存速性能要好得多,因此在射程超过四百米的情况下,狙击枪弹的落点速度更快,而在六百米以外,优势就更加明显了。

    这一枪,射程在五百米左右。

    这一枪,也让开出营地的政府军立即停了下来。

    准确的说,是在李承志开第二枪,干掉了吉普车上的机枪手之后,政府军的官兵才意识到附近有狙击手。

    对暴露在开阔地的步兵来说,潜伏在附近的狙击手是最大的威胁。

    要知道,没有人知道下一个中枪倒下的人是谁。

    没等李承志开第三枪,原先还在道路上列队前进的政府军官兵就全部卧倒了,只有几名机枪手在忙着架好机枪。

    李承志没有放过这么好的机会,连谈爱民也加入了进来。

    要知道,李承志选择这处阵地,一个主要原因就是,敌人手里的突击步枪对四百米外的目标没有多大威胁。

    也就是说,能够威胁到李承志他们的,是政府军的机枪。

    哪怕是轻机枪,其有效射程也能达到六百米。

    此时,发挥关键作用的是谈爱民手上那把自动步枪。

    副射手的标准装备一般是自动步枪,主要是副射手的主要任务是掩护射手,也就需要自动火力。只是,与制式自动步枪不同的是,装备精确射手的自动步枪,采用的全是加长了的重枪管。也就是说,即便使用同样的步枪弹,精确射手的自动步枪都有更远的射程与更好的精度。

    在面对数量众多的敌人时,自动步枪的价格更大。

    主要就是,自动步枪配备的是二十发弹匣,弹容量是狙击步枪的两倍,而且跟换弹匣的速度要比用桥夹装弹快得多。

    等到谈爱民打光第一个弹匣,干掉几名机枪手之后,政府军也发现了两人的藏身点。

    显然,两名精确射手并不指望同时对付上百名敌人。(未完待续)r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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