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5节颜如玉遭险-《窃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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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颜如玉掩饰着内心强烈的跳动,回到后院拿来八十贯,交给那人。双方签了契约,说明一到三年内一定回来赎回,赎回的时候作价白银二百两。之后那人背着八十贯钱,高高兴兴的走了。

    那人走后,又来了一个人,这人听口音也不是本地人。这人拿着一方砚台,说是汉朝时期司马相如曾经用过的古物。颜如玉当然听说过司马相如和卓文君的故事了,知道司马相如乃是一个大人物,他用过的东西一直为文人雅士所喜欢。洛阳是大隋的东都,许多文官和大学士都住在城内,如果这样的东西卖出去,一定会赚到大价钱。

    那外乡人的砚台少说也值一百贯钱,却只抵押十贯钱,这次颜如玉没有和他搞价还价,利索地拿出十贯钱给了他。

    整整一天,济民当铺的客人络绎不绝,都是拿着十分值钱的东西还抵押,只要仨核桃俩枣的价格,签了契约拿了钱转身走人。

    一天的生意太顺利了,在一天时间内,几乎赚下了过去一年也没有的收入。妹妹颜青玉一直置身事外,心里明镜似的,却笑而不答。看着姐姐颜如玉笑逐颜开,眼睛都眯成了一条缝,也和姐姐一样的高兴。

    过了几天,店铺里的人慢慢变少了,热闹的这几天,颜如玉忙得脚后跟打后脑勺,难得的清闲下来,便把这几天和客人签下来的契约拿出来仔细看一看。发现有一个玉笏当抵押三天时间,价值是二十贯钱。如今三天已经过去,他还没有回来赎回,按照双方的约定,颜如玉拿到拍卖区估价三十贯钱,转成售卖品。

    下午,客人陆续陆续的不太多,有当的也有逛店寻找可卖品的。不过看到那柄玉笏都摇摇头走掉了。那笏是朝堂之上,向皇帝禀事之事,以防自己直视皇帝用来遮挡脸面的,上面还可以写上向皇帝禀报事情的简要叙述。

    凡是需要这类事物的,一般都是达官贵人,寻常百姓买去也用不上,白白浪费三十贯钱,因此上看的人多,却没有人买走。

    天色慢慢晚下来时,店里匆匆来了一人,来到店里便指着那笏说他要了。颜如玉问了一句,为何要这东西。那人回说不日就要到洛阳皇城见皇帝,有可能得到皇帝的封赏,从而踏上仕途。

    颜如玉便想,反正这东西超过了期限,卖了也不算违约,便没有细想,把笏卖掉了。

    那人前脚刚走,哪知笏的主人便匆匆赶到,拿出二十贯钱,说要赎回自己的笏。

    颜如玉一下子十分困窘,便好言和那人说理:“按规定三天时间内你不来,我们有权处理超期的抵押品。现在时间已经超过了,我们已经卖掉了。”

    “你们当铺怎么这样做生意?我说好的三天时间内一定回来,今天刚刚第三天,天还没有黑下来,你们就迫不及待的卖掉,做出这等伤天害理,背信欺意贪图小利的事情来,难道不怕传到街坊上去,自己砸了自己的招牌?”那人气愤的指责颜如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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