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曾记否-《这个公主有点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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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时阳光打到父亲的眼睛上,似乎有水光在晃动,父亲直接将母亲抱在怀里,在她耳边用情人间的低语:“诗诗,对不起,在我结婚之后不久,我就来看你,可是那时你和一个男人把酒言欢,我以为你把我忘了,我不应该太在乎男人的自尊,抛弃你那么久。”
    那时的自己知道,过不久就可以离开这个充满脂粉味的乐馆,在父母亲面前尽孝,用自己的努力成为人上人,让他们老了之后可以颐养天年,为他们的儿子自豪。可是事与愿违,过了不到半个月,就被父亲的妻子派了杀手,追杀自己和母亲。
    看着母亲受伤不停留血的左腿,脸色因为失血过多苍白的骇人,可武功根本不足以和十数名专业杀手对抗,只能祈求雨夜可以掩盖血迹,掩盖行踪。可是还是在这暴风雨中,听到了悉悉索索的声音。果然,他们还是找来了。
    拿起一边剑锋快要被磨平,沾满了献血的剑,这是混迹乐馆的师傅留给自己唯一的东西,就在不久前,为了救自己和母亲,死在了这些杀手的剑下。而他这个师傅,为了他的母亲甘愿在乐馆做一个打手,而前不久才听说,他的师傅是江湖上有名的大侠。
    但是有着极高的声望有什么用,自己心爱的人永远不会喜欢自己。母亲从生到死,都只爱着父亲一个人,而对师傅的,只有感激,和那诀别时的眼泪。
    “终于找到你们了,哥几个追你们两天,也是够能跑的。”五六个黑衣人从雨幕中现出身形,进到这个破旧的庙宇之中。领头的人看到挡在母亲身前的隋高朗,眼神中爆出愤怒的火焰,“你这个小鬼头,人不大功夫倒不错,杀了我们四个兄弟,今天我就让你为我兄弟们偿还血债,让你们这对儿抢别人老公的母子,去阴间抢情人吧。”
    说着,拿起腰前的剑就要朝隋高朗方向袭来,后者立刻拿起剑挡在母亲身前,举剑相迎。因为人多势众和饥饿的关系,渐渐败下阵来,拿剑的手臂越来越不稳,最后被人一剑连人带兵器掀翻在地。
    在那一刻,隋高朗想起曾经在乐馆中挨老鸨的打,想起被关在小黑屋忍冻挨饿,又想起前不久父亲的拥抱呵护,或许上天对他有所垂怜,在他生命的结束之前感受过父亲的爱抚,体验世间的温情。这一辈子,唯一后悔的是在父亲膝下尽孝的时间那么短暂。但曾拥有过,不负此生了。
    这么想着,从来未曾流出的眼泪,顺着眼角滑落,眼泪划过嘴角竟是咸的,自己原来第一次知道。眼睛闭起,预想的疼痛并没有来。又等了几秒,一个仿若天仙的声音幽幽响起,沉静中带着不通世俗的优雅,“睁开眼睛吧,没事了。”
    隋高朗慢慢睁开眼睛,好多人手里拿着火把,使得破庙亮若白昼,所有人都是一副高贵的扮相,一看就不是普通人。往说话的人那里看去,一抬头,离得好近,好像再往前一步,两个脸就要靠上了。那眉眼,那明亮的眼睛,那薄唇,好像九天仙女落入人间,纯净的气质里不乏高贵。不可否认的是,这是他见过最美丽的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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