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章 一起唱歌-《不做老实人,我要当曹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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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诩为局外人的沈未央,这一刻十分的愤慨,也有对赵以铭的同情。

    朱增拳头紧握,显然十分不满沈未央的多管闲事,但更恨不得将赵以铭碎尸万段。

    “未央,你……”

    “给!”

    沈未央并没有理会朱增,反而拿起话筒递给了赵以铭,打开音响,开始选歌。

    前奏响起。

    “你应该会唱这首歌吧?”沈未央问道

    赵以铭点头。

    “好,那咱们一人一段。”

    沈未央也不客气,直接开唱。

    偌大的庭院内,瞬间传来了一阵如黄鹂般清脆的嗓音。

    “落叶堆积了好几层,而我跺过青春

    听见前世谁在泪语纷纷

    一次缘份结一次绳,我今生还在等

    一世就只能有一次的认真”

    作为艺术系的校花,沈未央出众的可不仅仅是颜值,以她的家世,从小就在学习琴棋书画,唱歌也是手到擒来,虽然比不上专业的歌手,但清冷的嗓音,更令人记忆犹新。

    即便唱的这首歌有些难度,但沈未央依旧唱得十分悦耳。

    一旁的赵以铭更是不落下风,一开口就是一副沧桑却不失风度的感觉。

    场中的几个妹子纷纷窃窃私语着。

    “我看这赵以铭长得又帅、唱歌又好听,为什么朱少要这么针对他啊。”

    “还能是什么,当然是嫉妒人家吧。”

    “貌似赵以铭除了穷一点,好像也没什么缺点啊,但是话说回来,这个年纪哪有靠自己奋斗就有钱的。”

    “好有道理,这简直就是个宝藏男孩啊,姐要是有钱,就直接包养他了。”

    “姐妹们,等会儿趁朱少不注意,要个他联系方式啊。”

    “真不知道这么适合谈恋爱的男人,王倩是怎么说放手就放手的。”

    不得不说,这个世界还是挺看脸的,不仅仅是对于女性,男性也是如此,只要长得好看,身强力壮,还怕没有富婆喜欢?

    王倩当然听到这些话了,脸都绿了。

    要说不甘心,那当然会。

    但她太了解赵以铭的为人了,认准的事情九头牛都拉不回来,比如说分手。

    所以,她只好得不到就毁掉。

    只要让赵以铭过得不如意,过得比自己还惨,就说明当初自己分手的选择是正确的!

    她就永远不会后悔!

    很快,歌曲就来到了副歌部分,沈未央主动和赵以铭对视一眼,拉起了他的袖子,缓缓唱到:

    “确认过眼神,我遇上对的人

    我挥剑转身,而鲜血如红唇

    前朝记忆渡红尘,伤人的不是刀刃

    是你转世而来的魂。”

    朱增更是眯了眯眼,看着眼前唱歌的两人,脸色难看得都快滴出水了,觉得自己头顶上仿佛有一顶绿油油的帽子。

    他和沈未央都没有这么唱过歌!

    一种疼痛感从他心头涌起,就好像是珍藏多年的东西,突然被人抢走了一样。

    可沈未央却不管他,唱的十分地投入,明显是代入了极大的感情。

    “沈小姐为什么要帮这个叫赵以铭的出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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