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当真做鬼也**-《寒门江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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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队已经启程四日,只不过因为人多货重,马儿又拉稀不止,所以每一日也都走不了多少路。

    此时张公子正坐在一辆极其奢华的马车上,听这远处另外一个马车上谢小姐抚琴的声音,心情舒畅。

    不过张才,也就是张公子的一位仆从,却在一旁不合时宜的说:“公子,路上颠簸,我们的酒又碎了十几坛,这可如何是好?”

    “这点破事儿也来打扰公子我欣赏琴声?”张公子大怒:“碎了便碎了,难道区区几十坛酒,公子我碎不起么?”

    张公子,是会稽本地豪门士族,属于张氏一支,名叫张孝智。是典型的纨绔公子,张才不敢做声,其实他心中也是很奇怪,别的商人尽是贩运皮革等军用之物,南朝稀缺,运到建康必获重利,可公子却运了这五车烈酒,易碎难运不说,就算是运到建康,也是完全无利可图的。

    不过张才却不敢多说。其实他哪里知道,张公子本意就并非贩酒,他加入大行商会,运酒去建康,也不过是为了与谢小姐一路同行罢了。

    这胡人的酒入喉辛辣,而且极易醉人,张公子自己也是不喜欢喝的。不过现在他却忽然有了主意,说:“喝掉总比碎掉的好。张才张华,带上一坛酒,我们去找那个“夕阳无限好”去。”

    张公子口中的“夕阳无限好”,其实就是凌羽。因为前两天他在落日时分的时候,路过凌羽身边听到了凌羽吟唱道,“夕阳无限好,只是近黄昏。”

    而现在这个张公子当然是要去找凌羽帮自己一个小忙了,那就是写情诗。因为张公子发现此时自己正在路上,找不到会写诗的读书人帮忙,所以只要选中凌羽了。

    此时凌羽正在骑在马上,商队启程以来,凌羽便和三思学习和强化骑术,如今虽然不算骑术高手,不过却可以轻松的驾驭胡马,而自己的娘亲则坐在后面秦烈给自己娘亲安排的马车里。

    看着山景骑马漫步,确是比前些日徒步翻山越岭来的轻松写意,正在这时候,一辆马车赶了上来,停在了他的马前,马车车帘一拉,伸出一个肥肥胖胖的脑袋,正是张公子的脑袋。\

    “凌公子,山长路远,也没有个妞来唱个小曲儿,甚是无聊。我这里有些好酒,不如上来一起喝几杯,如何?”张公子刚才向镖队的人打听到了凌羽的名字,因此把一坛酒举到车帘外晃了一晃,勾引道。

    “你这酒怕不是白喝的吧?”凌羽其实早就注意到这个整天在谢小姐马车边晃来晃去的纨绔子弟,因此看他主动请自己喝酒,知道没什么好事。

    “还是凌公子聪明,自然不是白喝,其实只要公子每日教我一首诗,我这里的酒应有尽有,保管让凌公子喝个够。”张公子嘿嘿笑道。

    这自然难不倒凌羽,以诗换酒。凌羽的确没有想过。凌羽虽然是特种兵,但从小喜爱古诗,肚子里的诗词数之不尽,现在有免费的酒,如何不喝。便翻身下马跳上了张公子的马车。

    胡人的酒是烈酒,入喉辛辣,不过却正合凌羽的口味。因为这和后世自己喝过的白兰地的口味差不多。

    “张公子莫非想学几首诗去勾引谢小姐?”凌羽边喝酒边说。

    “勾引?”话虽然说的很难听,不过却正中张公子下怀:“看来凌公子也是性情中人哦,简单说一句话都一语中的。”张公子猥琐的一笑道

    “那不知张公子可有何策略?”

    “实不相瞒,我早已想好了,”张公子自信满满的笑着说,“此次大行商会随行的商人名士众多,而那谢小姐家中又是秦淮望族,她的父亲也是朝中重臣,未必将我放在眼里,当务之急应是吸引谢小姐的注意。那谢小姐眼高于顶,尤重才名。”

    “嘿嘿,前几天,我听到公子吟了一首诗,我觉得凌公子想必是位大才子。所以我才想向公子学几首佳作,若能在谢小姐面前吟诵吟诵,相信定能成功。”张公子嘿嘿一笑,拍了拍凌羽的马屁。

    凌羽倒是有些佩服张公子能想出这样的主意。只不过谢小姐聪慧过人,这样的把戏恐未必能引起谢小姐的兴趣。

    “若是别人,或许还有用。可是若是张公子你,恐怕不灵。”凌羽直来直去,把张公子气的五窍生烟。

    “不试试,你怎么知道。”张公子满是气愤。

    ……

    日已西落,众人都已经开始卸下了马车,好让马儿能好好休息一夜,明日也更有体力继续赶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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