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页 和陆阳猜想的差不多。 进了审讯室,即使没有经过事先商量好,叫米米的女生,还有叫奇格的男生。 都选择了翻供。 比如这位叫米米的女生,她的口供中,不承认她是嫌疑人齐格的同伙。 只承认了她跟这个奇格确实有存在不正当的男女关系,而且已经持续了很多年。 事发当天晚上。 她因为太想秘密男友了,从出来半个月,因为每次都是和组长住同一个房子,他们二人已经很久没有亲热过。 所以,她大着胆子,偷偷摸摸的,把男友放进来。 即使到了这一步,她也不承认自己犯了法,也就是有点不道德,明明还有另一个女生睡在这个房子里面,而她却把自己的男友放了进来,而且还甚至准备与男友在这个房间里面干一些少儿不宜的羞羞的事情。 她哭了。 她想向组长道歉。 她准备忏悔,准备待会向公安同志说清楚了以后,就去给组长下跪,争取能够祈求到对方的原谅。 是不是,光只看口供的话,还挺好的? 而且也能自圆其说。 可惜,这案子已经被上面叮嘱了,必须的严格且认真的查清楚真相,不放过一个坏人,也不冤枉一个好人。 这位叫米米的女生挺聪明,也很会甩锅,但是当审讯的公安同志一再的追问她。 那为什么嫌疑人齐格与会受害人发生如此激烈的冲突? 又是什么导致受害人逃进厕所,甚至还想跳楼? 嫌疑人为何要破坏受害人的手机,并阻止受害人接听电话? 而你作为嫌疑人的女朋友,作为亲自打开门,放嫌疑人进入房间的当事人,为何不去阻止嫌疑人? 还有,受害人的朋友,在楼下打不通电话,并找上楼来,受害人房间门打不开,踹开门时,为何会撞到房间里面的你? 足以证明你当时堵在门口,你的目的是什么? 以上,种种问题,一个比一个刁钻。 当审讯她的公安同志,每说出一个问题,她就会脸色惨白一分,最后直到面无血色。 怎么办? 怎么圆? 没办法了,只能两害相较取其轻。 而在她的心里,什么是重?什么又是轻? 每一个人的心里面都有一杆秤。 这位叫米米的女生,首先考虑的是她自己的安危,其次考虑的是她的齐哥的安慰,而如果一旦坐实了强奸或者入室猥亵的罪名,即使是未遂,那她的奇哥这一辈子也完了,而她作为从犯,即使是会判的不如主犯,但也恐怕免不了最低要进去几年,一辈子也差不多毁了。 那要怎么才能减轻罪名呢? 她想到了一个动词:偷。 不是有预谋的偷,而是临时起意的偷。 事发当晚,她与男朋友正偷偷摸摸亲热,就着窗外的月光,男朋友偶然间发现隔壁床上熟睡的组长的那只漂亮摩托罗拉手机,就摆放在一个很显眼的地方。 于是就起了歹意。 要怪就怪这东西太值钱,据说一个能值好几万,男朋友受不了这种诱惑,也压制不住心中的贪婪,于是就一时间想不开,铸成了大错,想去把它偷过来。 结果顿时不小心惊动了熟睡中的组长。 而组长醒来后,第一眼发现了光着膀子站在她床边的奇哥,于是也误会了他想强奸她。 两人顿时扭打在一起,冲突中,手机被失手打碎,而组长也逃进了厕所。 她因为担心闹出动静来,会伤了彼此的和气,又让组长无法做人,传出了有损到组长一个女孩子的名节,她发誓,她真的是一片好心,所以才会去把门堵上。 而当公安同志又再继续追问她,既然是误会,而且已经偷窃不成,为何不劝说男朋友齐格放弃继续实施犯罪呢? 你一个大学生,难道不清楚,偷窃不成,反而被发现,如果还继续实施,那就是便偷窃为明抢,这是一种重罪吗? 她脸色苍白,嘴唇哆嗦,连咬破了下嘴唇都不自知,最后终于吐出一句实话来:“呜呜呜,我当时已经被猪油蒙瞎了眼,奇哥说他卖了手机会分我一半的钱,我错了,政府我真的错了,祈求政府能原谅我,给我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 主动承认偷窃,并且在事发后,有一段时间的犹豫,也总好过预谋实施猥亵,强奸,入室谋杀,这里面的任何一项指控,一旦成立,即使是从犯,那她这一辈子也毁了。 “公安同志,我愿意赔偿手机的钱,即使这手机不是我摔的,但我也有错,求求你了公安同志,你能帮我去找我们组长说说情吗?她人很好的,我赔偿她手机的钱,你让她放过我,好不好?” 直到这个时候。 她还天真的以为,只要砸锅卖铁,赔偿了被摔坏的手机的钱,然后今晚就能够出去了。 搞笑,这是手机的事情吗? 第(3/3)页